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新土地改革應是產權的自然解縛

http://www.CRNTT.com   2008-10-10 10:40:00  


  中評社北京10月10日訊/《紅網-瀟湘晨報》登載曉宇的文章,認爲“新土地改革應是產權的自然解縛 ”:

  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昨日召開,將審議《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

  30年前,中國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拉開改革的大幕,30年後,中國改革之關鍵亦與土地問題息息相關,歷史在一個輪回之後,仍在同一個問題上發問。此時,世界性的金融危機正在威脅全球經濟,美國政府歷史少有的大規模救市被稱為“跑步進入社會主義社會”,海內外所矚目的,是一個大國的經濟如何擴大內需,保證穩定、可持續的增長與發展。改革攻堅所需的時間與空間,仍然著落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上。

  農民問題與土地問題始終是中國現代化的關鍵問題,也是中國現代化進程的主要綫索。自1978年以來,農村生產力的釋放與農村剩餘勞動力從農村奔向城市,是中國發展的原動力之一,但現實卻并不如經典二元經濟理論的描述:城市化、鄉鎮化是農村的終極出路。

  中國急劇而巨大的城市化,主要是城市的擴張,而不是農村的鄉鎮化。城市的擴張導致耕地減少,甚至危及糧食安全,而農民土地權益卻得不到有效保護,農民與土地的利益關系仍是“妾身未分明”,建設征地成為官商勾結牟取暴利的溫床,盡管我們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農民在城市化中被索取土地利益的格局并未得有效改觀。大量農民工進城,為城市化作出了貢獻,卻導致農村“空心化”,現存的“城鄉二元壁壘”卻使農民不能平等地分享改革成果:中國經濟創造了國內生產總值(GDP)每年增長9.7%的世界奇跡,但城鄉收入差距亦創30年來最高,如今城鄉居民收入比已擴大到3.33∶1,絕對差距達到9646元,農民負擔增長一度超過收入增長。收入分配的懸殊,直接導致農村內需不足,內需難以擴大,直接影響到中國經濟的穩定、可持續發展。

  一言以蔽之:鄉村是城市的鄉村,城市卻不是鄉村的城市。30年前農村土地經營權的變革,如今來看,是對平均主義的天然反動,而非出於對市場的尊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對農村生產力的立時解縛不容置疑,但在現代產權制度上,承包制是一個“半拉子”的產權工程亦毋庸置疑。以前,人們多認為戶籍制度是城鄉二元制的根本障礙,現在卻發現,縱然農民可以自由進入城市,但其宅基地及土地財產權卻仍然留在農村,他們仍然得像候鳥一樣往返,土地財產權才是“城鄉二元壁壘”的根本。

  農村土地產權的進一步明晰,必然要求尊重農民對土地財產的處置權,即農民在充分知情、充分自願的條件下,主體性地實現對於土地財產的支配,以獲取土地財產之上的充分利益。這一點,應不為任何其他附加性的目的替代,也不為效率及大規模集約化的名義強迫與動員。農村土地大規模集約化經營應由農民自覺、自發性地形成,這一個過程不應被破壞,因為破壞之後我們也許不能重建。土地流轉之上的利益,不應為資本及權力的任何暴力以任何機會獲得,這一點必須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否定性地警惕。畢竟土地流通的改革也伴隨著土地兼并的風險,畢竟在動蕩的全球化中,土地將是中國農民最後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他們惟一可以憑恃的財產。

  新土地改革是產權的自然解縛,解縛後的結果,由農民主體性、自發性地形成,以還權於民進而實現普遍的還利於民。當中國作為“世界工廠”的加工制造業在全球經濟衰退之下呈現不景氣,初級勞動力回流已迫在眉睫之時,我們期待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只是為了打破暫時經濟發展的困局,亦是從根本處著眼,求解現代化中的農民與土地問題。 

  (來源: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