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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國企高管“全軍覆沒”,誰之過?

http://www.CRNTT.com   2009-02-28 08:45:31  


 
  這麼多年來,我們在反腐方面的制度建設可謂繁複,反腐機構也可謂密實,但為何一把手腐敗仍然此起彼伏?說到底,仍是監督不够,權力沒有得到有效制約,一把手的權力太強悍了,強悍到一言堂的地步。北京大學教授李景鵬在《人治傳統影響制度建設》一文中指出,在人治政治中,人的意志往往通過權力表現出來。因此,意志高於一切便表現為權力高於一切。和權力相比,制度則是可有可無的。顯然,制度在一把手面前之所以蒼白無力,正在於一把手藐視制度,藐視監督,把制度當作擺設。換言之,當一把手成了一霸手,在這種語境中,哪有法治可言,自然是赤裸裸的人治,一旦一把手習慣於人治,就必然輕賤制度,再健全的制度也會被推翻。

  此外,這一集體腐敗案還有一點耐人追問,從一把手腐敗為何蔓延到高管集體淪陷?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一些高管出於利益均占的心態,主動要求適應潛規則,去迎合一把手,在利益驅動下,他們形成了息息相關的利益聯盟,彼此感染、彼此結盟。二是被潛規則。在面臨腐敗之前,他們也許有所擔憂,但在一把手權力淫威下,他們不得不順從。有人說,高明的下屬應該同流而不合污,隨波而不逐流,事實上,這何其難矣,在權力“綁架”下,有多少人敢不乖乖就範?最終往往是隨波逐流、同流合污。之所以出現這類情況還是與監督不够有關,如果有強大的監督和制衡,原本不想腐敗的高管就會少一些被權力“綁架”的可能。

  說到底,高管集體淪陷不是制度之罪,而是監督乏力之過。監督為何乏力?這與公眾無法深層介入有關,與現有的監督機制失靈有關。一些時候,企業的內部監督,或者同體監督,處於瀕於失效的狀態,而公眾難以洞悉其內,無法獲悉詳情,發揮監督之效。比如有多少人知道企業高管的薪酬?又有多少人獲悉他們的權力運作?日前,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兼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預防腐敗主要是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權力公開透明,因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沒錯,權力不透明,再好的制度也是白搭。

相關鏈接1:不必為“某知名國企”保密 (《北京晚報》評論員蘇文洋)

  國資委紀委監察局日前公布了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中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講話中透露某知名國有企業集團高管腐敗窩案,稱該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絕大多數中層幹部涉案,幾乎“全軍覆沒”,但國資委方面並未公布該企業的名稱。在社會輿論的強烈壓力下,昨日國資委新聞發言人證實“某知名國企”為古井集團。 

  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國企理所當然是人民的國企。人民是國企的出資人,是國企的主人。這些統統都是大道理。現實生活中,一個國企管理層腐敗幾乎“全軍覆沒”,在向人民報告時,居然連那個企業的名稱都不讓人民知道,一句“某知名國有企業”就“躲貓貓”了,無視人民的知情權簡直到了無以複加的程度。

  “某知名國企”是誰,有必要向人民保密嗎?人民沒有知道的權利嗎?知名國企多了,今日中國,不知名的國企少之又少。“某知名國企”究竟應當由人民去猜呢,還是國企管理者老老實實地向人民報告?假如採取公開透明的做法,而不是欲言又止、欲蓋彌彰,本來是可以減少公眾的各種質疑、猜測和流言。

  據此案剖析報告的分析,該企業由於“一把手”獨斷專行,有關部門對高管人員疏於監管,規章制度形同虛設,致使腐敗滲透於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最終才出現了幾乎“全軍覆沒”的局面。除了以上原因外,還有兩條原因沒有說到:一是人民特別是國企職工對企業的知情權、監督權根本沒有落到實處;二是有關部門對國企腐敗和反腐敗的信息實行了高度“壟斷”。

  一個知名國企高管人員腐敗到幾乎“全軍覆沒”的局面,意味著這個國企的高管已經不滿足於高薪,而是要將整個企業吞噬掉,將全體人民的財富化為少數管理者的囊中私物。我們不但想清楚地知道“某知名國企”的高管集體腐敗給人民造成了多少損失,更想知道這些腐敗分子是連根拔去了,還是留下一部分人“戴罪立功”。如果是斬草不除根,我們就更有必要知道“某知名國企”是誰,今後對其加大監督力度。

  事實已經反覆證明,並且還將證明,國企反腐敗必須走群眾路線,不能完全依靠“自己人”監督“自己人”,體制內自我反腐的結果,永遠無法改變“一把手”獨斷專行,有關部門對高管人員疏於管理,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的弊病。“醫不治己”。再好的醫生都治不了自己的病,何況是企業管理者根本不可能擔負起給自己治病的醫生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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