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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不應逃避“和平協定”

http://www.CRNTT.com   2009-10-24 00:41:47  


馬英九帶出“先撤飛彈才有和平協議”這個命題,等於是一種“拒絕”的謀略,一種並不是高明的謀略。
  中評社台北10月24日電(作者 張亞中)西方有諺:“面對陽光,陰影才會在你的後方”!逃避問題,問題並不會消失,更何況兩岸和平協定是值得追求。民進黨與台聯不要再將兩岸和平協定妖魔化、國民黨不宜將“和平協定”當成是一個有目標但是擱置在那的工具。在推動兩岸和平協定時,要以兩岸人民利益出發,而不應將美國的利益做為必須考慮的先決條件。寄望馬英九與台灣人民,勇敢與負責地面對這個歷史與未來發展的課題。

  一、“和平協定”的條件說與妖魔化

  對於兩岸是否要、何時要展開政治對話,簽署和平協定,台灣方面近來的反應,已經把和平協定帶往妖魔化、擱置化與美國利益化的方向發展,而全然不再面對和平協定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首先是做為“國安會”的智庫,亞太和平基金會趙春山董事長10月16日在一場研討會中明確地提出了台灣和大陸啟動政治性對話前,必須先做到“ECFA、MOU完成簽署”、“國內達成共識”和“國際社會接受”的“三項準備”說。這“三項準備”其實就是啟動有關和平協定與軍事互信機制政治對話的“三個條件”。

  馬英九隨即在10月19日接受外國媒體路透社專訪時表示,和平協定的前提是北京撤飛彈,他說:“如果我們和大陸談判和平協議,我們當然希望他們先處理飛彈問題,不論是移走或拆除”。20日發表的《國防報告書》中也稱,中國若不放棄武力犯台,兩岸難以推動軍事互信機制。

  做為在野的民進黨於20日立即表示,“馬英九要求中國撤飛彈是不夠的,應要求銷毀飛彈才有意義,馬並應下令所有官員在中國尚未撤除飛彈前,不得與中國談論兩岸和平協議”。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也召開記者會批判說,“和平協議其實是‘投降協議’,簽署和平協議只是手段,終極統一才是背後真正的目的。和平協議是中國大軍壓境,逼迫台灣簽署的城下之盟”。

  不到一個星期之內,主導台灣內部政治勢力的政黨與代言智庫,不論立足點是否不同,都傳達了強烈與清楚的訊息,即現在不是進行兩岸政治性協商的時機。在論述的同時,已經把兩岸和平協定與軍事互信機制帶往妖魔化、擱置化與美國利益化了。

  二、“和平協定”條件說的形成

  兩岸應該簽署和平協定與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原本是馬英九在競選前的政見。2006年馬英九在其歐洲之旅時即表示,如果2008年國民黨執政,將與大陸協商兩岸和平協定的架構,進而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在其擔任大位後的民意調查也顯示,民眾對於和平協定的急迫性遠遠大於ECFA。

  馬英九在得到大位以後,由於想要擔任“全民總統”,他的戰略構想有了改變。馬英九的整個戰略佈局,在對外方面,如果《台灣關係法》與“兩岸和平協定”同為林中二鳥,最好能同取其二,如果只能取其一,以《台灣關係法》為優先,即“和平協定”絕對不可以犧牲《台灣關係法》為代價;在對內方面,“政權延續”與“和平協定”同為珍貴的魚與熊掌,可是如果“和平協定”簽署不能確保其選舉獲勝,馬英九寧願保守地以選舉需要做為優先。簡單地說,馬英九的戰略優先性依次為“選舉獲勝、安全依賴、和平協定”,從對象來說是“國內、美國、兩岸”。

  目前台灣安全必須仰賴於美國,因此要想依靠《台灣關係法》,就必須顧及到美國的立場,包括對美國持續的軍購與不可以讓美國的利益在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中受損。為了想達到“選票的極大化”,在馬英九的戰略思維中,認為僅加強兩岸經貿交流,避免政治性的互動,最能為他爭取選舉的獲勝。

  基於上面的戰略構想,馬英九對於兩岸和平協定與軍事互信機制的看法,與選前在立場上有一八○度的轉變。首先,他將海基會的江丙坤董事長與“陸委會”的賴幸媛主委做為兩岸關係方向上的兩位標兵,一個經濟、一個政治;一個進,一個守。江丙坤的象徵意義是台北希望積極推動兩岸經貿交流,賴幸媛所代表的意義則是李登輝所留下來路線的柔性繼承。兩位標兵站在那裡其實就是告訴北京,“只要經濟、不談政治”,但是馬英九團隊的說法,以及外界的解讀,都認為馬英九的兩岸政策佈局是“先經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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