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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改革故事

http://www.CRNTT.com   2010-03-09 13:46:58  


 
  “委”和“局”的關係,在改革之後,形成兩種類型:一類以交通運輸委員會為代表,將原特區外區屬交通機構整合成垂直管理的執行局;一類以人居環境委員會為代表,歸口聯繫市住房和建設局、市水務局和市氣象局三個部門,更多要從功能上“三分”。

  在人居委,歸口聯繫的三個局局長,均兼任委副主任。“雖然委和局是平行關係,但重大決策必須由委拍板,重要政策文件需由委而不是局直接上報市政府。”王敏說。據人居委人士透露,歸口聯繫辦法已報送市政府審核。

  即使是第一類部門,也涉及到部門間協調機制的構建,一些政府交叉的職能無法徹底分離。

扁平化管理的現實路徑

  2009年6月,深圳坪山新區掛牌,和2007年成立的光明新區類似。2009年7月大部門改革啟動後,兩個新區開始肩負行政改革探路責任。

  在國務院批復的綜改方案中,深圳提出“推進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調整基層管理體制,“一級政府三級管理”。

  坪山新區和光明新區,分別位於特區外的寶安和龍崗二區境內,是深圳市最後兩塊完整連片的可開發土地。

  如何實行扁平化管理,重在研究基層管理體制,形象的說法是“一級政府三級管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思路是:在功能區試點基礎上,條件成熟時,改區為管理區,管理區盡量劃小,管理區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逐步將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工作站整合為社區管理服務機構,為管理區派出機構。具體而言,為“市—管理區—社區管理服務機構”。

  目前,這兩個新區作為市政府派出機構,實際行使區級政府職責,但沒有人大、政協、檢察院和法院。新區機構極為濃縮,比如光明新區僅設“一辦八局”,編制僅200多人。

  它們的改革任務是,“開展探索整合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工作站行政資源,創新基層管理體制的試點。”據《南方日報》報道,坪山新區的初步打算是:將轄區兩個街道分別劃分為4個街道和2個街道,原來的街道辦改為基層工作站形式。

  就現狀而言,新區兼具行政區和功能區兩大特征。知名媒體人士金心異熱衷於新區的研究。他說,目前新區仍只是發展經濟的工具,特別是成立數年的光明新區基本不觸碰改革議題。

  金心異估計,深圳將來管理區以20個左右、社區管理機構以400個左右為宜。他甚至還設計了一套“路線圖”:不斷增設新區,瓦解現有六個行政區;條件成熟時,將原有六個行政區一並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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