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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的文強究竟有多“黑”?

http://www.CRNTT.com   2010-04-15 11:53:53  


 
  “我們分析他的心理,後期的文強就沒有規則意識,政法對他也沒有約束力,老百姓對他失望。他認為收錢這些‘都不算個事’,包括對女大學生的強姦。他走的時候扔了幾千元在賓館房間的電視機前,他認為這就是‘達成買賣’了!儘管對方從來沒有表示任何‘買賣’的意願。”

  2005年,時任重慶市渝中區公安分局局長的王廷彥曾抓過開設賭場的謝才萍兩次,文強因此傳出話來說:“甭管黑道白道,我都不會放過他!”

  高曉東副局長說:“文強在工作上第一是排斥異己,第二是狂妄自負。” (作者:鄭琳 莊慶鴻 田文生)


新聞鏈接:

  “最大強姦犯”文強如何煉成的? 

  來源:新華網  

  4月14日下午3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16:45分,審判長當庭宣判: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華龍網》4月14日)

  報道說,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強利用其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調整,工作調動、安置,經營開發等謀取利益,先後多次單獨或通過其妻周曉亞收受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在內的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1萬餘元,其中,文強、周曉亞共同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9萬餘元;2003年至2008年,文強明知岳寧、馬當、王天倫、王小軍、謝才萍等人組織、領導的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仍予以包庇、縱容。2007年9月,文強、黃代強明知王天倫犯罪組織因“涉黑”已被立案偵查的情況下,接受王天倫的請托,阻撓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對王天倫組織成員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查辦,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擊,造成嚴重後果;2007年8月28日晚,文強約某女到重慶市渝北區一餐館和一會所吃飯、唱歌,授意他人勸該女大量飲酒後,將其帶至一賓館,不顧該女反抗,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此外,文強對1044萬餘元財物不能說明來源。

  部級高官犯強姦罪一般難以置信,文強這個黑老大就創下“最大強姦犯”這個記錄。可想而知,這樣的流氓官員還有什麼壞事不敢做。媒體報道,文強對14歲和14歲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興趣,他經常讓人幫忙物色人選,然後帶到酒店開房,經常給這些女孩子一出手就是10萬塊,多年來與多名小女孩有染,其中也涉嫌強行買春的行為。曾曝料,被“雙規”後,文強知道自己不招供一些違法事實難以過關,最初裝出很坦白的樣子,在審訊時天天講自己喜歡女人和玩女人的大量故事,他還主動講述一些強姦少女、玩女明星的過程,“他說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慶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辦法搞定她們,包括用錢買、利用女星的隱私恐嚇她們等,他都要和這些明星睡一覺。”看來一切不是傳說,文強不僅是重慶黑社會的保護傘,是大貪官,還是一只老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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