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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普選加直選 不可行

http://www.CRNTT.com   2010-06-05 09:08:12  


 
  然而,對這樣的普選,民主黨和普選聯仍不滿意。他們不但要求由普選產生的區議員作出提名,而且要求在提名後由全港選民進行直選。這就是所謂雙重普選加直選的特點。也許筆者孤陋寡聞,但老實說在世界上找不到第二個如此具有高端“民主”的代議政制。即使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也用不著如此大陣仗,何況只佔議會部分議席的選舉,很不對稱,用大炮射蚊子。

  區議會之所以可以列入功能界別,與傳統的工商、專業、基層等界別並列,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提出諮詢;(二)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香港基本法第97條)。從這個意義上說,區議會是特定的諮詢團體和有具體內容的服務團體,具有功能性,才能夠列為功能團體。但加入全港不分區直選後,將與功能團體之性質不相符,故不可取。

                      美日元首間選產生

  由於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有時差,一個當選立法會的區議員不能確保在立法會任期內都是區議員,如他/她競選連任區議員失敗,就不能再成為區議會界別的立法會議員了,需要補選。如照民主黨和普選聯的設計舉行全港直選,都要消耗一億五、六千萬港幣的公帑,都可能創造“公社黨”號召“公投”的時機。如“公社黨”有這樣的雙料議員,只要一名議員辭職就能啟動所謂“公投”,多麼方便。民主黨與普選聯說是不支持“公投”,但為何要給“公社黨”不斷製造這樣的機會呢?

  最後一個特點是誤認直選才是普選。其實,普選講究的是選舉權的普及,而不是選舉方式是直接還是間接。例如美、日都認為其總統和首相都是普選產生的,但仔細一看都是間選的。美國總統由選舉人團選舉,不由選民直選,但由於選舉人團由普選產生,故總統也被認為由普選產生。日本首相由參眾兩院議員普選產生,也不由選民直選,但由於參眾兩院議員都由普選產生,故首相也被認為由普選產生。

   同理,由於民選區議員已由普選產生,由民選區議員選舉立法會議員,也被認為已由普選產生。既然立法會功能團體選舉中有6名議員屬於區議會界別,又已實現了普選,有識之士就應當考慮如何擴大區議會界別的議席。而不是追求其“民主”成分。好比考試,中文科考到A,就要考慮如何提高其他科目的成績,而不是中文科要拿2A、3A、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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