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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方:“嚴打”會導致更多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10-07-05 11:25:28  


 
  時代周報:說到群衆心理,中國歷來有“治亂世用重典”的說法,當下這種說法也很盛行。改革開放以來,從重從快從嚴打擊刑事犯罪成為一種重要的刑事政策,這實際上也是“重典治亂”。但是在我們整個國家確立了現代法治社會訴求之後,如何看待重刑主義的傳統及其對當下這個時代的影響?

  賀衛方:從中國古典的歷史傳統來說,有“亂世用重典”和“刑期去刑”的慣常思維,後者是把刑罰作為手段,期望能用刑罰來消滅再用刑罰的條件,用重刑以威懾一切人,使其不敢犯罪。這導致對重刑的一種迷信,和常態的重刑主義。當然,我們用重典的時候,大多數情況下都在歌舞升平。在說社會很美好,但實際上卻在用重典,用嚴厲的刑罰去對所謂的犯罪進行制裁,甚至眉毛胡子一把抓,對無辜的人進行嚴厲地制裁。

  所謂“亂世用重典”,我們看中外社會史,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其實重典之後的社會也很難被稱之為秩序。沒有哪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是通過重典來建立起來的。一個良好的社會,其實相反是要喚起人們的人道主義關懷,在保障每個人的自由和保障社會秩序之間實現一種比較良好的平衡。

  現在的一些法制建設比較良好的國家,可以說都是越來越趨向於“非犯罪化”,“非刑法化”,越來越寬容,過去認為犯罪的現在不認為是犯罪,對於犯罪的制裁是一個適度的制裁,並且一定要考慮到犯罪的人能夠通過刑法來獲得調理,然後能夠讓他重新回歸社會,成為這個社會中間一個合格的成員。這樣的一種寬容的人道主義的刑法制度,對於整個社會風氣的改造,使得整個社會變得更加良好,有絕大的好處。

  著名意大利刑法學家貝卡里亞說:“刑法的有效性在於它嚴格的實施,而不在於它的嚴厲。”非常嚴厲的震懾,其實誰也震懾不了。人們說死刑能夠懲罰犯罪,這種仇恨的情緒,這種嗜血的情感,會蔓延到整個社會中間去。大家都會模仿國家的一種方式去行為,最後的結果是這個社會就變成一個相當不穩固,可怕的社會,或者萬馬齊喑,或者有朝一日大家都是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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