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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談判不等於是統一談判請勿自我驚嚇

http://www.CRNTT.com   2010-09-08 08:34:43  


 
  何況,有關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關係,台灣參加國際組織活動等議題,也是馬英九在茲念茲的項目。如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馬英九在接受印度媒體訪問時就表示,“願意努力在任期內盡量完成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問題”。去年五月,馬英九又向新加坡媒體表示,“如果二零一二年連任,不排除觸及需要協商的政治議題”。在去年五月二十日的就職周年記者會上,馬英九再次重申“二零一二年連任後不排除與大陸觸及政治性議題的協商”。故相信他不會像對待統一談判的態度那樣,來對待自己的政治諾言,何況,如能在二零一六年他的第二任“總統”繼續並完成上述目標,說不好真的拿到諾貝爾和平獎。十分介意自己能否名留青史的馬英九,又豈會輕易放過這個幾乎是為他度身定做而又十分難得的機會?

  不過,如要進行上述議題的談判,台灣的海基會和大陸的海協會都將承擔不起這個重負荷。這是因為,按照海峽兩會的各自章程,及其成立的背景和宗旨,尤其是其被賦予的事務性、民間性、經濟性的職能,是無法涉及軍事、政治、外事等議題的商談的。在此情況下,海峽兩岸都必須起爐灶,組成一個包括有兩岸軍人、政府官員及外交人員參與的“白手套”式團體,甚至是“兩岸和平委員會”之類的機構,再接力再跑。

  即使是有這麼一回事,屆時北京也要有心理準備。這是因為,馬政府在“ECFA”商談中,嚐到了“台灣要甚麼北京就給甚麼”的甜頭,故在兩岸政治商談後,也必將會照版煮碗,希望北京在政治議題商談中也盡量“讓利”。其中第一個要求,就是後撤以至是銷毀部署在東南沿海的中短程地對地導彈。實際上,馬英九今年初在接受德國一家媒體訪問時就首度提出進行兩岸政治談判的“四個條件”。他說,“惟有大陸政府尊重台灣的民主體制、不否認台灣的政治現實、放棄預設的政治前提、撤除針對台灣的飛彈,談判才有可能在對等、尊嚴和互惠的原則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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