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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邊界領土爭端幾大“結”

http://www.CRNTT.com   2010-09-30 09:38:53  


 
  釣魚島及南海諸島主權歸屬之爭

  近日發生的日本扣押在釣魚島附近海域作業的中國漁船和船長事件,再次讓世界聚焦中日釣魚島主權之爭。釣魚島(日稱“尖閣列島”)位於中國台灣省東北約120海里的東海海域,距日本沖繩首府那霸約230海里,距中國大陸200海里,由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5個無人居住的小島及其附近的3塊礁石(大南小島、大北小島和飛瀨礁)組成,總面積約6.32平方公裡,其中釣魚島面積最大,約4.319平方公裡,並以此島命名。從地理或地質結構來看,這些小島毗連中國台灣,是中國大陸架邊緣上的島嶼。

  釣魚島主權歸屬之爭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早在明代初期釣魚島就被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納入中國海防區域,1895年中國清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1945年二戰結束後,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台灣和澎湖列島回歸中國。1947年,《聯合國關於托管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委任美國托管“主權未定”的沖繩群島。

1951年,美日背著中國簽訂了《舊金山和約》,規定美國擁有二戰時由日本統治的島嶼(包括釣魚島)的管轄權,美國同意未來將這些島嶼歸還日本。1970年,美國與日本簽訂“歸還沖繩協定大綱”,將釣魚島等島嶼也劃入歸還範圍,激起全球華人極大憤慨,遂掀起了波瀾壯闊的全球華人的“保釣運動”。

  1971年12月30日,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美日兩國政府公然把中國釣魚諸島劃入“歸還領域”,指出美日兩國拿中國的釣魚島等島嶼作交易是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迫於輿論壓力,美國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釣魚島的行政管轄權,與主權無關。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周恩來總理提出把釣魚島歸屬問題擱置起來,留待將來條件成熟時再解決,當時雙方就這一點達成了協議。1978年,中日簽署和平友好條約,鄧小平副總理表示,釣魚島問題可以留給子孫後代慢慢解決。

  儘管中日雙方達成上述共識,但日本企圖通過實際控制來取得釣魚島主權的行動卻一直沒有停止。上世紀70年代初,日本就把航空自衛隊的防空識別區擴大到這一地區。1979年,日本派船運載人員和器材到釣魚島修建臨時飛機場,其後向釣魚島附近海域派出了調查團和測量船。1990年,日本右翼青年社在釣魚島建燈塔,日本“海上保安廳”宣布承認此燈塔為“正式航標”。

  對於日本的上述行動,中國多次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1992年,中國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陸地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台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各島……以及其他一切屬於中國的島嶼。”日本提出“抗議”,中國外交部重申:釣魚島屬於中國。

  與此同時,南中國海主權爭奪也日趨複雜,形勢最嚴峻的是南沙群島。南中國海由南沙、西沙、中沙和東沙4組群島構成,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在與鄰國的關係方面,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南海周邊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

  主要是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東南亞某些國家開始聲稱對南沙群島擁有部分或全部主權。目前,南沙群島已成被瓜分之勢,形成“六國七方”“割據”局面。中國實際只控制著永暑礁、赤瓜礁等11個島礁和太平島。大多數爭議地區已經被他國搶先開發,其內的自然資源正在被不斷地掠走。

  作者:張愛寧 2010年09月29日07:55 來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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