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
誰給了縣委書記超越憲法的權力?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11:27:52 |
這樣的情形並不只是發生在萬載縣。暴力拆遷導致民眾自焚的江西宜黃縣委書記是這樣的土皇帝;一聲令下拆除成百上千個村莊,強迫農民集中居住的山東諸城市委書記也是這樣的土皇帝。 經濟學家解釋中國過去十幾年的經濟高速增長,多歸因於地方政府間的競爭。其實,這種所謂的“競爭”的主體,不是別人,就是在本轄區內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的一個個地方土皇帝。他們可以超越憲法,無視民眾的財產權,利用自己掌握的強制力,強迫拆遷居民房屋、徵收農民土地,污染農田河流,壓低勞工工資。面對這些侵害,法律所規定的行政申訴或者司法救濟,基本上失靈。 民眾本以為可以保障他們權利、利益的憲法、法律,在很多地方,幾乎成為廢紙。民眾只有走上上訪這樣一條沒有希望的希望之路。這些土皇帝則用自己的土法律對付這些上訪者:為上訪者辦學習班,把上訪者當成精神病人予以禁錮,與保安公司合作截訪,或者像萬載縣委書記所宣告的那樣,幹脆處以拘留、勞教,等等。 按照憲法設計,中國本來應當屬於中央集權國家,為什麼竟會出現憲法、法律在地方失靈的局面?古人已經深切地感受到,秦以來的政府架構存在嚴重缺陷,其中一項就是單獨依靠自上而下的監督機制約束基層官員,但由於上級官員的政績依賴於下級官員,於是,監督很自然地就蛻變成為合謀,自上而下的監督體系基本失靈。除此之外,又沒有其它監督機制,比如,沒有民眾監督,也沒有獨立的司法監督。結果,每一個地方政府就成為一個權力自足的土圍子。 政府內部同樣缺乏民主機制,地方政府的最高長官也就成為主宰一方的土皇帝。他們幾乎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而不會遭遇制度化的監督、制約。其結果是,全國性憲法、法律在地方經常無效,地方長官的意志變成最高法律。制度的內在缺陷讓中央集權體制完全走向自己的反面,“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嘆息,說明的正是這一現象。 這些土皇帝在憲法、法律之外制定的稀奇古怪的土法律、土政策,確實在短期內實現了經濟的高速增長。但是,這一增長所形成的經濟結構是高度扭曲的,更重要的是,這一增長是以廣泛而嚴重地侵害民眾權益的方式實現的,也因此,經濟增長過程伴隨著民眾的上訪、伴隨著群體性事件,總之,好看的增長伴隨著統治的正當性的流失。維穩體制應運而生。這種體制旨在維護社會秩序,然而,實際運轉的結果卻是強化了土皇帝們的權力。他們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侵害民眾權益,結果,社會秩序更加不穩。 種種社會跡象已經表明,立刻採取有效的改革措施,控制土皇帝的權力,已經成為政治上的當務之急。(來源:2010年11月05日08:14金羊網)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