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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要求漲工資,給不給?

http://www.CRNTT.com   2011-03-21 13:54:22  


 
  這麼一說,估計段副主席是不會答應的,最現成的說辭便是版權。確實,作家享有對自己作品的完整權利,但是,在強調作家的權利的時候,我們不能忘了與其對應的讀者的權利。現實生活中的讀者,又是國家的納稅人,正是讀者所提供的稅賦,使作家協會這樣的機關得以生存,使協會內部的專業作家和行政人員能夠得到工資,那麼,作為納稅人的讀者就有權利要求得到作協的服務,這種服務就包括免費閱讀作家的作品,就像免費得到國家行政機關的其他服務一樣。但是,事實上讀者閱讀每一個中國作家的作品,都是需要支付成本的。因此,這些領了工資的作家的所謂版權,對於廣大讀者來說,其實是不公平的。作家享有對自己作品的完整版權,這在國際上是一個準則,但是請問,國際上版權保護完善的國家,又有哪一國是由納稅人來給作家提供工資的,哪怕這個工資很低?

  最近,國內有50位作家聯名發表了一份聲討百度的檄文,指責百度未向這些作家支付費用就將其作品載於網上,向網絡用戶收取線上閱讀費。百度作為一家商業運營公司,如此行徑確實有點“小偷小摸”,但在我看來,對這50位作家卻應有所甄別,那些在體制內領取了一份工資的所謂“專業作家”,高喊維權的時候不妨先想想你的版權的可靠性。試想,一個在山西煤礦挖煤的工人,他如果將在煤老板擁有產權的煤礦裡挖出的煤視為己有,聲稱對其擁有“版權”,不被煤老板揍個鼻青臉腫,那才是怪事。為什麼獨獨到了作家這裡,如此的作為倒成了天經地義的事呢?難道因為作家生產的是精神產品,就真的可以高人一等嗎? 

  上世紀90年代初,文學圈裡曾經出現過存廢作協的爭論。如今,這種爭論已經偃旗息鼓,作協在社會生活中的影響力雖然已經式微,但民眾仍然必須為一些體制內的作家支付工資。如果說這種制度安排目前還無力改變的話,那麼,就請作家們先不要忙著叫嚷給自己漲工資了,這份工資拿在手裡是燙手的。作家要增加收入,還是應該把著力點放在寫出讓讀者趨之若鶩的優秀作品上,當大把大把的稿酬、版稅飛進口袋的時候,那些從作協領來的工資塞塞牙縫還不夠,又何必去計較呢。相比於一些業餘作家,我們的“專業作家”享受著公家提供的一切便利,如果再不能給自己創造出滾滾財源,那就請不要怨天尤人了,還是說山西煤礦工人的事,如果他們整天只是在礦井裡晃晃悠悠,卻不見把煤挖出來,那是連吃飯都要成問題的。 

  來源:南方網201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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