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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民主與中國法治民主建設的邏輯起點

http://www.CRNTT.com   2012-01-16 11:09:45  


 
  政府的財政體制和預算制度的改革 

  第三,既然未來中國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建設的核心問題或言基本問題是政府的財政體制和預算制度的改革,那麼,要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民主政治,就要把民主預算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切入點。具體說來,要從限制政府的徵稅權和預算開支開始,構建公開、透明、民主和法治的政府財政預算制度。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就需要考慮修改我們的《預算法》以及憲法中有關政府徵稅權的條款,明確把政府徵稅須征得納稅人所選代表的同意以及政府每一筆預算支出都要經納稅人選出的人民代表審議批准這類保護納稅人權利的條款寫進《預算法》和我們的憲法。

  當然,只在這些法律條文上做文章還遠遠不夠。因為,預算民主的真正運作,在實質上要求“做實人大”。要“做實人大”,要政府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完全受人大代表實質性的審議和制約,還必須讓這些人大代表能真正代表納稅人的權利、要求和意願。這無疑又會牽涉到我們的人大代表的選舉制度和職能轉化問題(如人大代表的專職化,等等)。這顯然是一項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難度將會很大。但是,不管多難,不管多複雜,這些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是躲不掉的,總得一點一點地來完成。 

  概言之,從建立真正能約束政府徵稅權和從促使政府財政預算支出透明著手,修改《預算法》,同時修改《憲法》中關於稅收的條款,把稅收(憲)法定的原則寫入憲法,明確納稅人的權利,從而做實人大,使政府的財政收入和支出均受民選代表的實際審議、約束和批准,應該是未來中國法治民主政制建設的一條較為顯見的邏輯鏈條。要做到這一點,顯然還需要通過法學界、政治學界、財政學界、經濟學界乃至社會科學各界和政府決策層之間的廣泛對話,以形成一些關於未來中國經濟社會改革的一些重叠共識。有了共識,我們才能起步,才能期望在未來中國十年乃至更長一點的時間中,不但保持中國經濟的長期可持續增長,而且能建設一個良序法治民主政治下的和諧的市場經濟社會。 

  (韋森簡介:韋森,原名李維森,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複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1982 年獲山東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後,曾在山東社會科學院《東岳論叢》編輯部做編輯工作數年,并被評為助理研究員。1987 年受聯合國資助,到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國家發展研究中心留學。1989年獲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碩士學位。1995年從悉尼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2000年至2001年曾為劍橋大學經濟與政治學院訪問教授。

  自八十年代初以來,曾在《中國社會科學》社會工作研究生,《經濟研究》,《開放時代》,香港《二十一世紀》,《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紐約《知識份子》等國內外著名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百餘篇。并經常在《21 世紀經濟報道》和《經濟學消息報》等國內有影響的報刊上經常撰寫專欄文章和學術隨筆。主要研究領域為制度經濟學和比較制度分析,對哲學,倫理學社會學研究方法,法學,政治學,人類學,語言學,社會學以及宗教神學等學科也有著廣泛的研究興趣,在國內外著名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學術專著主要有:《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上海三聯書店2001年出版);《經濟學與倫理學:探尋市場經濟的倫理維度與道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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