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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貪不賄,為何曾蔭權也要道歉

http://www.CRNTT.com   2012-06-05 11:39:03  


 
  曾蔭權知錯認錯,固然與其政治品格有關,但更起作用的恐怕是權力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在權力理念很清晰、權力邊界很嚴格的情況下,權力不容有半點的悖逆之舉,即使是最高行政長官也不能例外或享有特權。

  官員廉潔奉公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本事再大,行政智慧如何了得,失去廉潔這一條,民心失分就會是致命性的,政治人物的具體職務與其他個人素質也因此而無足輕重;公眾就會認定,你的本領與智慧不可能用來為他們辦事謀福利。曾蔭權的膳宿超標行為,就是在這一層面刺激了社會的敏感神經。

  權力的監督絕不虛置,權力的約束盡量落地生根。不管是自覺還是被迫,都說明曾蔭權的道歉只可能產生於健康的權力生態。最高行政長官,位居權力之巔,卻可以被下屬部門調查問責;沒有“一把手”之威嚴,沒有“一支筆”之豪氣,連自己公幹的住宿費也不能順利據實報銷。

  強烈的公帑意識,讓香港人盯緊官員的公款支出,違規超標多花一分錢,也視為對大眾權利的剝奪,也是對權力授受主體的輕慢。在這樣的社會文化氛圍中,曾蔭權的超標花錢之舉,也就勢必在劫難逃。為什麼超標,必須有一個交待;不檢討,不道歉,你就過不了這個坎。反觀內地有些官員,雖也有慎待納稅人權益之說,但實際上多以吃大戶心態對待公款消費,奢侈浪費,貪圖享樂,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恐怕根本原因還在於,民願無以實現有效的表達,官員則順勢放縱物欲之樂。

  調查在任特首的公務費用,還有一點值得肯定:不姑息,不擴大,是什麼問題就處理什麼問題。立法會的定性是“沒有理據”的費用超標,也即夠不上腐敗罪行的刑事追究。道歉之後,特首還是特首,照樣履行公職,未見影響社會穩定。對曾蔭權,是很及時的警誡,對後任者,是很生動的勸諫與震懾,對所有為官者其實是很好的愛護。讓他們得以時時提醒自己,不要走向蟻穴不塞、大堤必潰之覆。(作者: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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