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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尚武”俄羅斯 中國須更強硬

http://www.CRNTT.com   2012-07-26 10:12:50  


 
  但即使是中方越界在先,俄方邊防兵動輒使用重型武器的做法都是整個事件造成更大損失和負面影響的最主要因素。無論中國漁民觸犯了何種法律,俄方都盡可以照章辦事。無論關押還是罰款,依法處理即可。但使用重型武器的後果便是事件的升級,直接導致中國漁民墜海失蹤。此次事件中,中國漁船越界捕魚,最後20多噸捕來的魷魚被俄方悉數沒收。但中國那名墜海的同胞至今杳無音訊,難道為了20多噸魷魚他們應該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俄方艦艇對付不了兩艘漁船,以至於需要動用大炮?

  如果說中國漁民觸犯了法律,那麼俄邊防兵則簡直是蔑視生命。從整個事件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來看,俄方理應負更大的責任。

  國人的印象中,俄羅斯人極具尚武精神,在領土問題上從不退讓,涉及主權問題時極為強硬。但實際上,即便如此強硬的俄羅斯人也並非不懂得變通和審時度勢。

  1983年,蘇聯空軍在沒有核實對方真實身份的情況下貿然發射導彈將誤入蘇聯領空的大韓航空客機擊落。269條人命葬送於蘇聯人之手。

  一時間國際壓力巨大。莫斯科不得已發出了密令:以後如再出現非法入境的飛機,必須仔細核實身份,如果造成嚴重後果,責任人將被嚴懲。

  正是在這條密令的作用下,4年後發生了那起德國少年魯斯特駕駛輕型飛機穿越蘇聯最密集的防空炮火群直抵莫斯科紅場的事件。當時蘇聯防空兵就是忌憚那條密令而不敢輕易開火。

  顯然,壓力達到一定程度,俄羅斯人懂得收斂。"責任人將被嚴懲"這條可以有效的改變俄羅斯人在邊防問題上的行事方式。

  具體到遠東的海面上,俄羅斯人也並非沒有調整過自己的行為方式,儘管力度不大。

  2009年,中國"新星號"事件之後,俄邊防兵又接連因同樣的粗暴執法而傷害了日本和烏克蘭的漁民。一時間國際壓力也十分之大。不得已之下,普京簽署命令修改了邊防武器使用條例。對使用武器的各種情況進行了更加細致的規定。比如,在俄領海或專屬經濟區內發現非法進入的外國船只必須首先發射信號彈予以警告,並通知對方馬上停船;必須保證信號彈能夠被對方清楚的看到,停船命令也必須被清楚的聽到;如對方拒絕停船則可以開槍,但首先要鳴槍示警,而不是直接向目標射擊,並且開槍前必須高喊:"站住!我要開槍了!";警告射擊也必須保證能夠被對方所看到或聽到,並且不能給目標船只造成損失和傷害;如果對方仍不停船,那麼則可以向對方射擊。最後還特意規定,鳴槍示警時不可以連射,而是要單發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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