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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爆炸案 楊局長該下課嗎

http://www.CRNTT.com   2012-08-10 11:47:40  


 
  ■ 公安實現獨立辦案有多難?

  我們也許冤枉了這位局長?

  不少網友因此戲謔說,楊朝邦“欠公眾一個前程”,並呼籲他下課。這種直觀的問責方式,反映出人們渴望找到誤導案件偵破的“元凶”的迫切心理。但是,把矛頭簡單地指向楊朝邦,真的就號准了巧家爆炸案背後複雜的社會脈搏嗎?

  回顧案情進展與相伴隨的輿情變化,不難看到,爆炸案發生之初,媒體的報道和當地群眾的議論,都把爆炸案的原因指向當地強力推行的徵地和拆遷。但巧家警方在宣布趙登用為嫌疑人時,把犯罪動機描述為“報復社會”,並聲稱與徵地拆遷並無關係。趙登用的外鄉人身份,對於當地有關部門切割爆炸案與徵地拆遷的關係,無疑也是極為有利的。而從昭通市警方的最新通報中,人們卻清晰地看到,鄧德勇、宋朝玉恰恰是因為對徵地拆遷不滿,才策劃和實施了爆炸案。於是,巧家爆炸案再次回歸其“本來面目”:它的確就是當地不斷惡化的社會矛盾的一次大爆發。它之所以發生、之所以被誤導,都是因為當地政府與民眾之間怨隙的難以調和。

  更何況,“欠公眾一個前程”的遠不止他一個人

  趙登用被洗白,犯罪嫌疑人露出水面,作案動機趨於明朗,迫使整個社會不得不反思巧家爆炸案背後的複雜現實。實際上,關於巧家縣徵地拆遷所暴露的問題,媒體已經多有報道。因為抵制地方政府的征拆行動、以及抗議補償的不公,當地有不少村民都遭受過牢獄之災。有人試圖以自焚阻止政府人員強挖果樹,最終被關了半年之久。

  面對群眾的強烈抵觸情緒,巧家縣政府一方面毫不動搖地推行征拆,另一方面又製造“群眾很滿意”的幻覺以自我麻醉。巧家爆炸案的發生,以無辜者的慘痛傷亡和惡劣的社會影響,終於讓外界看到了當地民眾的真實心態,也讓地方當政者看到了嚴峻的現實。如果說有人應該為此承擔責任,那也不會是公安局長楊朝邦,至少,“欠公眾一個前程”的遠不止他一個人。

  由於偵破工作的粗疏和有關部門的“需要”,趙登用曾經成為“替罪羊”。他的冤情得以澄清,對公眾乃是莫大的安慰。但巧家爆炸案的深刻教訓,似乎並沒有隨著案情的明朗而自動呈現,對此當有清醒的認識。如果楊朝邦因為其言論成為另一種“替罪羊”,則巧家縣的現實矛盾就可能被遮蔽,那顯然不是公眾所樂於看到的。

  副縣長兼任公安局長體制:協調之下無正義

  我們注意到楊朝邦的特殊身份:副縣長、公安局長,個個都是實職。“開會都忙不過來。”這是維穩壓力下公安局長升格的具體表現。這種“高配”顯得公安機關“權重位也高”。作為政府成員,他不分管政府的其他工作,但可以參加政府的黨組會議和常務會議,有發言權,能參與決策,這也會增加公安局長的話語權。

  在這種體制下,公安局長首先是“副縣長”,副縣長就要聽從縣委縣政府的同意安排。如此協調之下,何談獨立辦案,更遑論公平正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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