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政府工作報告不應再設GDP增長目標

http://www.CRNTT.com   2013-03-09 09:28:45  


 
  無論理論上推理,還是從事實中觀察,中國過去和現在的情形依然是,各級政府乃至社會各界都把維持GDP高速增長作為一個首要目標。在此情況下,一旦政府確立一個年度增長目標,各級下屬政府和機構都層層加碼,力爭把自己所屬地區的增長目標定得更高,且在定下增長目標後,再考慮如何“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保證年底超額完成這個年初定的經濟增長目標。中國過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長中,投資越來越大,許多無效率、高浪費甚至不當投資和錯誤投資的發生和積累,導致溫總理所判斷的中國經濟增長的“不穩定、不均衡、不協調、不可持續”,難道不都與這樣的政府運作方式有關?

  若每年各級政府工作報告中不再宣布有一個既定的增長目標,而只是報告統計局統計出來上一年度GDP的實際和真實增速,至少在目前看來至少有以下幾點好處:

  第一, 有利於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中央政府本身的工作也好做了。經濟運行有其內在規律,經濟增長也主要是市場、企業、家庭和個人乃至民間的事,政府的主要作用和規劃、引導、支持和提供信息和服務,這樣的經濟增長,才會真正有效率,才會避免浪費和不當投資。

  筆者建議在每年《報告》中考慮不再設定GDP增長目標,絕不是說政府在社會經濟發展上要無所作為。政府在制定產業規劃、科技發展、公共服務、市場環境仍然有許多工作可做和能做的舉措,乃至政府仍然可以根據年度和季度經濟數據所表現出來的經濟運行的實際情況,運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來進行宏觀經濟操作。只是在不公布和事前確定一個年度GDP增長目標,從而不受一個為完成和超額一個既定GDP增長目標的“壓迫”和“挾持”,這種政府對產業的支持、扶植和宏觀經濟的“調控”,可能更能符合經濟運行的實際情形和一般法則,從而有百利而無一害。

  第二, 如果中央政府在每年《報告》中不再宣布GDP年度增長目標了,地方政府的工作也好做了。按照多年來的實踐經驗,一旦中央政府確立一個年度GDP政府增長目標,地方政府就要“跟風”和查看周邊省市和地區的GDP增長目標,然後自己也確定本地區的經濟增長目標,結果地方政府的GDP增長目標大都高於中央政府的經濟增長目標。

  GDP增長目標確定下來後,然後再“出主意”、“想辦法”、“動腦筋”來合計如何實現這個增長目標,導致不斷上一個又一個的大項目,建一個又一個的開發區、產業城、科技園,馬路越來越寬,環城高速越來越多,投資規模越來越大,即使有巨額銀行負債和巨大的投資浪費也在所不惜。如果到年底還是完不成自己年初所定的GDP增長目標,則是虛報數字、數據造假,最後大家總是超額完整每年制定的GDP增長目標,且經常遠遠高於全國GDP增長數字和國家統計局的增長數字,捷報頻傳、皆大歡喜。這種政府管理和運行方式,與1958年中國“大躍進”時期浮誇風有實際的區別嗎?

  僅僅是報不報一個數字的問題,就會促使地方政府能不再把追求GDP的高速增長作為自己的一個首要施政目標了,而是把服務社會,惠民利民作為政府的首要任務,只有這樣,中國經濟才能逐步走向更加實在、穩定、均衡、有效率、惠民和可持續的增長。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