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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城鎮化為何不大拆大建

http://www.CRNTT.com   2013-04-15 15:21:15  


 
  所以,在英國,城鎮化不以人口向極個別大城市的單向性流動為標誌,也不以在城市中建設高樓大廈為標準。

  一方面是城鎮規劃時重視人與環境。另一方面,則是現實的問題:擁擠的市中心,任何與土地有關的大筆交易都將是一件昂貴並且耗時的生意。

  而政府絕對不會為了招商引資或者促進商業發展而在行政上以任何手段幫助推進這一過程。

  公民財產的神聖不容侵犯是英格蘭普通法傳承已久的一條基本原則。其中引申出了公民對自有住宅和土地的主權。

  這一點,早在英格蘭著名法律學者愛德華•庫克在1628年發表的《英格蘭法律總論》(The Institutes of the Laws of England)中就有這樣的論述:“公民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

  在這之後,英國前首相老威廉•皮特為了重申這一個重要的原則,寫下了被演繹成許多“房權”鬥爭故事的名言:“哪怕是最貧窮的人,他的家也是他最安全的庇護所。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在法律規定的四種獲得土地的方式當中,“符合原主人的轉讓意願”是無論哪一種方式都必須滿足的法律要件。為了保證“意願”的真實性,2002年土地注册法特別要求所有的產權轉讓和超過七年的租約都必須履行相應的程序,強制注册。

  2008年,一位中東富豪花費1600萬英鎊購買了倫敦北部一座豪宅艾斯隆莊園,計劃將它改建成一座價值1.3億英鎊的豪宅,但由於一位名叫哈裡的流浪漢已經在這座之前處在廢棄狀態的莊園中居住了21年,他受到了流浪漢權利法的保護,可以繼續生活在自己的帳篷中,在某種程度上占有了艾斯隆莊園中一隅的主權,所以艾斯隆莊園的新主人沒有權利強制拆毀他的帳篷將他驅逐出去。

  在與土地和房屋有關的拆建當中,不管是政府行為還是私人行為,獲得主人的同意這條基本原則在西歐的一些國家也有相同的法律規定。

  東西徳合併之後,政府曾經向東德多次撥款,提供經濟支持發展城市。但是現在坐火車穿行在東德境內,依然能夠在德累斯頓這樣的大城市發現大片大片由鐵絲網圍住的破敗房屋。

  原因在於政府無法找到這些房屋的主人,他們大多數在東西徳合併之前已經逃往西德,無法聯絡。

  但是,在舊城改造的過程中,由於缺少房屋主人的同意,市政施工時只能繞開這些房屋,並對它們做一些必要的保護,在可以預見的將來,這些爛房子在主人沒有點頭之前都將以這樣的方式站在嶄新的城市當中。

  在這樣的背景下,想要獲得在一塊土地上隨心所欲地推倒一座舊房子的權利必須面對的文化和法律上的阻力可想而知,更不用提大面積的拆毀和重修。所以,儘管也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商業中心,但英國和德國的老城們依然維持著它們幾個世紀之前的風貌。

  商業社會追求剩餘價值的原則,正讓發展中國家的開發商和官員們為了更多的商業利益拆毀歷史建築,其結果是缺少規劃數量龐大的新建築如雨後春笋般湧現,在遇見規劃問題之後推倒重來。

  但是,由於隨意拆毀房屋所要擔負的法律風險、社會風險和高昂的機會成本,西歐國家卻在城市的翻新方面更加的謹慎。

  有法律程序和社會風尚保護和尊重的城市就像是一條乾淨的街道,想要亂扔垃圾的人都會再三思量,而缺少相應的制度保護和規劃的城市卻會像是一條嘈亂的街道,由於無人保護,所以不斷有人丟下果皮紙屑,到最後,滿地垃圾的時候,邊嗑瓜子邊扔皮的行為也會被認為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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