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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T3爆炸犯罪應高於同情遭遇

http://www.CRNTT.com   2013-07-22 11:53:52  


 
  如果按照鄄城縣的官方說法,冀中星無疑是蒙受了巨大冤屈。但自2005年以來,冀中星先後到東莞厚街公安分局、國家信訪局、中央政法委上訪,並先後向東莞的兩級法院舉訴,最後都未能證明自己是挨打致殘。其間,東莞方面出於“人道主義”給其10萬元救助。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冀中星通過什麼渠道上訪,最終都是由東莞當地調查。

  機場的爆炸聲,讓這數年前的舊案,再度呈現在世人面前。這本來早應在法制軌道內解決,為什麼當事人時隔這麼多年,仍要通過製造聳人的爆炸訴說冤屈?希望有關部門負責任地重新核查該案,給當事人一個信服的結果,也讓公眾看到,正義的實現不是靠製造轟動事端和盲目“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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