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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為兒子做什麼都不為過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12:05:56  


 
“我不是唐慧,不會上訪和鬧訪”

  南都周刊:後來為什麼決定要反訴?

  夢鴿:8月6日我去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酒吧經理張某某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 

  2月21日,我在預審時就說我們受到了威脅,但有關方面沒有記錄。孩子也專門舉報張某某涉嫌介紹組織賣淫、敲詐勒索,卷宗里也有,但偵查部門從未去調查。

  早在3月,我和律師就帶著材料去海淀分局舉報。我們幾個家長也聯名向檢察院舉報了酒吧,但一直沒有結果,後來不得已,我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反映情況,希望上級督查偵查機關的辦案,把情況了解清楚,我沒有任何惡意。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辯護人提出,本案雖有瑕疵,但不存在刑訊逼供和非法證據,你怎麼看?

  夢鴿:被告張某某在庭上說,警方告訴他“不說打死你”;證人李某陳述警察踩著他的背,把他眼睛都打腫了,他不說就不讓回家。這種陳述能屬實麼?

  在二次庭前會議上,大魏的辯護人李在珂律師就提出,本案有疑點和瑕疵,楊某某幾十處假話,他的當事人大魏有40多處誘供的例子。被告張某的律師趙運恒也都認同所有監控錄像里沒有暴力和挾持。成年被告人王某自始至終不認罪,辯護人坻恩玉說他父親寫信勸他認罪。但是這些律師都昧著良心,替孩子認罪,不讓孩子說真話。

  我兒子當天也喝多了酒,也要面子,和同學們一起,當時沒能克制自己。我們不回避自己的錯誤,但犯錯和犯罪是兩回事。我們作為家長失職,要承擔責任,也很慚愧。但錯和罪是不同的事情,犯錯需要幫助教育,犯罪是要接受刑罰的,這關係到孩子們的命運。

  南都周刊:你跟李在珂律師在網上的口水仗顯示,你也接洽過李律師?

  夢鴿:李在珂律師一再希望成為我孩子的辯護人,說他要辦大案要案,還說“我就是個商人,掙錢是情理當中”,這句話就違背律師職業道德。他還說了跟公安局領導的關係。他當時跟我承諾做無罪辯護,說如果定強姦,你們比竇娥還冤。

  他的律所代理了大魏、小魏二位當事人,我自己也請了律師,予以婉拒。他就改變了辯護思路,毫無道理地對(我)孩子進行攻擊,誇大不良行為,編造關於我們的政治謠言。

  他的當事人大魏在庭上,說我兒子在車上打人,我當場就予以了質疑,大魏是司機,他怎麼可能回頭看到後座在打人?反光鏡里也只能看到後面的腦袋。

  一個有良知的律師,要為孩子們公平公正辯護,但李在珂是什麼心態,什麼目的?

  南都周刊:你如何評價您自己的律師?

  夢鴿:他們不會無緣無故做無罪辯護,尤其是面對非法證據。無罪辯護是律師的職業道德規範所需要的辯護標準。他們絕對不會感情用事,聽我委托人的要求,一個律師要有良知、勇氣和道德,他應該履行自己的職業道德,那就是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南都周刊:這個案子在海淀檢察院起訴,你聘請的王冉律師也曾在海淀檢察院工作過,不考慮避嫌麼?

  夢鴿:王冉律師離開檢察院已經多年,也有律師從業資格。他是合理合法地為我們工作,但有人對他進行人肉搜索。如果不是相關人員透露的消息,老百姓怎麼可能知道這麼詳細?所以我們希望偵查部門調查的東西太多了。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辯護人都做了有罪或罪輕辯護,這會你兒子造成影響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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