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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免責書”把大學閹割成古代梨園

http://www.CRNTT.com   2013-09-17 14:49:35  


 
“自殺免責書”侮辱了誰的智商?
 
  2013年09月16日10:50 來源:華龍網 作者:徐康林
 
  昨日,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報到,他們踏入校園的第一件事,就是與校方簽訂《學生管理與學生自律協議書》。協議書明確:“學生本人對自殺、自傷引起的後果承擔責任”。(南方日報 9月16日)

  看到此則新聞,筆者心中突生不解和氣憤,正如熊丙奇院長所說,“關乎生命的事情,怎麼能拿來協議?”一紙冷冰冰協議就想令學生的生命與學校兩清,將責任一推了之,這豈不就是在拿學生的生命當兒戲嗎?高校博大的人文關懷還有木有?這樣的學校還有沒有資格去教書育人,又能培養什麼樣的人才呢?這值得商榷。

  誠然,現在部分學生由於生長環境等各方面的原因,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弱,有可能會做出出人意外的舉動,學生自殺或他殺發生了不止一例兩例,但這絕不能成為學校強制簽訂“自殺免責書”的借口和理由。校方簡單的以一紙“自殺免責書”難道就能將本應承擔的責任推的一幹二淨嗎?筆者不禁發問:“自殺免責書”究竟侮辱了誰的智商?是不是弄巧成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呢?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對於學生自殺、自傷的,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而該校方在新生入學開始就推卸責任,這與該辦法中條款完全背道而馳,責任能推乾淨嗎?能成為泰然自若的看客嗎?當公眾都是目不識丁的文盲嗎?

  校方相關負責人稱協議是“溫馨提示”的答覆,豈止滑稽可笑,“溫馨提示”沒有絲毫溫暖人心的感覺,更透露著恐怖意味。讓人感覺學生即將邁入的不是知識殿堂、聖地,而是地獄,隨時將有可能面臨陰陽兩隔的處境,這樣的學校你敢進嗎?還有心思去如何規劃自己的人生夢想嗎?還是多想想如何自保吧!

  話有些“激動”,但並非空穴來風。也許校方本意是好的,只是表達的問題令公眾誤解。不管事實真相如何,還是希望校方能認真思考、總結此事,學校的性質決定這樣的責任是推脫不掉的,並從中吸取教訓,須知你們話造成的影響不是一般的大。還有,校方要真想保證學生們的健康,那就多一些付出,多研究制定完善符合學生實際、能為學生信服的規章制度,多關心一下學生的心理健康,多一些心理輔導,將學生問題消除在萌芽中,真正為學生創造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自殺等問題自會迎刃而解,也就會培養出更多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棟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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