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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摔女童案調查

http://www.CRNTT.com   2013-10-22 13:55:49  


 
  出事前,韓磊的父母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今年6月26日,他們把兒子叫回家吃了頓飯,慶祝他39歲生日。接下來,7月10日,父親給他打了個電話,“就是問問他近況如何,是不是有什麼困難,他自己說都挺好的”。至少在張振看來,這並不是韓磊的敷衍之詞,張振告訴本刊記者,在養羊之後,他跟韓磊還在合夥談其他生意,“我們談了一筆比較大的買賣,眼看著就成了。我那時候跟韓磊說,你別擔心,你那兒要是不成,還有我這邊養羊呢;你要是談成了,我這邊隨時可以來幫忙。這個買賣真談成了,一年的純利是800萬元”。

  根據張振的說法,7月23日那天,韓磊終於談成了這筆買賣,“所以他特別高興,我們也都特別高興,可以說這輩子就衣食無憂了”。7月23日中午,韓磊給自己炒了一個菜,喝了些酒,下午就接到了韓洪剛的飯局電話,飯局上又喝了些酒,飯後坐上李明的車,“在副駕駛上給李明指路”,開到了天鑫龍KTV。歌廳門口沒有停車位了,歌廳保安讓他們把車停在馬路對面一輛黑色轎車後面的空座上,這並不是規範的停車位,占用了行車道,但顯然已經約定俗成。其他人下了車,只有韓磊還坐在副駕駛位置。李明開車掉頭,經過科技路公交車站,遇到了小含母女。

  逃逸

  李明比韓磊大11歲,已婚,有個兒子。他也在1996年10月被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搶劫。與他同案的有一群人,他們以不同的排列組合經常與別人因為賭資發生糾紛,彼此搶來搶去,團夥裡還有人吸毒販毒,最終全部落網。李明也是在1999年減刑為20年,後來累計獲得4年減刑,2011年1月16日假釋出獄,他的刑期要到2015年3月21日才全部結束。

  李明在離嬰兒車1米遠的地方停車,韓磊開門下車,李明只知道韓磊是下去讓對方挪嬰兒車的,結果卻看到韓磊動手,他下車想制止,韓磊卻突然摔了孩子,李明的第一反應就是趕緊離開現場,“我現在處於假釋期,並不想招事”。他的律師吳東悅的判斷是,“李明就是舍不得車,想趕緊開走”。他啟動車的時候,韓磊就開門上來了,李明並沒有停車,而是踩著油門加速逃離了現場。這是一審判決裡,李明犯窩藏罪最關鍵的情節。

  綜合兩個人的筆錄,李明的車開出了一段距離到了德賢路後,李明試圖讓韓磊下車,自己打車走,但韓磊讓李明把自己送回住處,李明不認識路,是韓磊自己指的路,“掉了一個頭往南開,順德賢路輔路往南開了2公裡,右拐開了一裡地,又往北開了1公裡,就到我住的地方”。小區路邊上有一個垃圾桶,車停下來,韓磊下了車。按照李明的說法,兩人在車上並沒有談論摔孩子的事情。“那個人上車後眼神瞪著我特別可怕,我看他有點喪心病狂,就聽他的了。”李明聽到韓磊在車上打了幾個電話,只聽見他說“不要來了”。韓磊下車後,李明說自己馬上就給韓洪剛打了電話。“我說你身邊這都他媽什麼人啊,哪有摔孩子的啊,都是激起公憤的事。他說剛才去看了,那個孩子沒什麼事,跟我說警察要是找我的話就說是拉黑活的,不認識摔孩子那個男的,我說那哪行啊,他說他找人鏟這事,就掛了電話,之後給他打就關機了。”李明就開車回了海澱,他跟警察說,自己在小區停好車並沒有回家,覺得心裡堵得慌,就去找了一個朋友喝酒,但這個朋友卻作證說,當晚李明並沒有來找他。

  警方調取了韓磊的通話記錄,他在李明的車上,的確接打了好幾個電話。第一個電話的通話時間是12秒,本刊記者撥通了這個電話,但機主現在表示,他並沒有接到韓磊的電話,他跟韓磊不熟,只見過幾面而言。第二個電話的通話時間是32秒,機主是張振弟弟張建的女朋友小劉,她告訴本刊記者,當晚韓磊在電話裡只是說“晚上不唱歌了,不用過去了”。

  吃晚飯的時候,其實張建也在,他回憶說:“吃飯期間,韓磊說跟我一起回房山,找我哥喝酒,當時我送一個朋友回家,送完人後,我又回到了飯店,但人都走了。”他就給剛下班的女友打電話,讓她一起到韓磊的出租屋去等。韓磊下車後回了出租屋,當晚屋子裡還有三個人,張建和小劉,還有另一位女性朋友。小劉回憶說,她到韓磊的出租屋裡不過幾分鐘,韓磊就自己回來了,她去洗澡,然後張振給她買了晚飯過來,她在屋裡吃飯,其間又來了兩個人,吃完飯她和男朋友先下樓,在車裡等韓磊。然後韓磊和那兩名男子下來了,“他們說了兩三分鐘話,我也沒聽見是什麼,然後韓磊就上車了,我們三個就回房山了,在附近又吃了點飯就回屋睡覺了”。

  第二天,7月24日上午,張振夫婦、張建與女友和韓磊五人一起去良鄉的一家飯店吃了飯。張振說“算是慶祝我們生意談成了”。因為天氣熱,他們接著去附近的一個私人觀光園區裡游泳,“當時游完泳還打算著趕緊回廠裡去落實生意”。結果一群警察進來,把他們五人都抓走了。事後證明,張振和張建及家人,對23日晚上的事情毫不知情。李明則是7月24日下午自己到警察局去投案的,警方找到了他的車,跟他妻子通了電話,他就在朋友的陪同下,自己到了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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