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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震遠:兩岸海洋事務合作主要障礙為何?

http://www.CRNTT.com   2013-11-16 00:16:41  


 
  2012年4月以來,大陸的相關立場堅定而明確,即絕不允許日本通過“購島”或“國有化”的手法,攫取釣魚島主權;大陸的目標和行動也是堅定而明確的,即堅決維護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打破日本關於“實際控制釣魚島”、“不存在釣魚島主權歸屬爭端”的謊言。經過一年多的激烈較量,現在大陸的公務船,在釣魚島周圍12海浬領海範圍內的巡航已經常態化,國際社會普遍認同“釣魚島主權歸屬存在嚴重爭端”的事實。

  台灣的立場、目標和行動與大陸明顯不同。台灣方面雖然也強調對於釣魚島擁有主權,但在實際處理相關事務中,卻沒有將這一立場堅定地始終堅持,例如在台日漁業談判中,雖然曾做出“先談主權,後談漁權”的宣示,但實際上最終接受了“主權換漁權”;在具體行動方面,與大陸堅決而明確地維護釣魚島主權的行動比較,台灣方面的行動明顯地另有所圖。一方面在實務層次上,派出公務船為在釣魚島附近作業的台灣漁船護航,特別是為前往釣魚島的保釣人士的船隻護航,另一方面又在“外交”層次上,積極採取行動,主要是爭取台灣對於處理東海、南海相關爭端的“參與權”、“話語權”,例如馬英九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以及其後對於台灣實行“小國外交”的宣揚和肯定等等。客觀地評價,經過一年多時間,台灣方面雖簽訂了“台日漁業協定”,但維護釣魚島主權並沒有進展。

  不過應指出,在這一年多當中,台灣方面對於維護南海相關島礁主權和海洋權益,有值得肯定的行動。主要是積極增強太平島的防務,以及在菲律賓公務船槍殺台灣漁民事件中堅決維護被殺漁民權益等。回顧一年多以來的釣魚島主權歸屬爭端,雖然日本已明顯處於劣勢,但兩岸的合作並沒有實現,而與兩岸民眾和世界華人的期待出現很大落差。如上所述,兩岸相關立場、目標與行動的分歧和矛盾,是導致兩岸不能實現合作的基本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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