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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全面啟動新型城鎮化的六個方面分析 | |
http://www.CRNTT.com 2013-12-17 08:58:33 |
每日經濟新聞發表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文章分析,“會議”從對象、用地、資金、布局、文化、管理等六個方面對新型城鎮化進行了部署: 對象—“堅持自願” 眼下主要是已在城鎮務工、生活下來的農民工,讓其在所在城鎮落戶。“會議”認為:“從目前中國城鎮化發展要求來看,主要任務是解決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努力提高農民工融入城鎮的素質和能力”,“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 這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農民工自身是否願意落戶?“會議”要求“堅持自願”、“充分尊重農民意願”,這意味著不能趕農民進城、趕農民上樓,但“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則可能退化為實際執行中地方政府“趕”的誘因之一。二是在農民主觀上願意進城的情況下,如何確認其在城里務工生活的時間長短是一個關鍵。由此,已在當地購買住房、或更早申領居住證的務工人員,很可能是能最先獲得落戶資格的,因為這些人被證明有在當地生存下去的能力、能夠負擔當地社會保障和生活成本,從而也更願意為當地政府所接收。 用地—“嚴控增量” 未來城鎮化主要不是“攤大餅”式的空間擴展,而是集約用地、功能提升。 “會議”要求:“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效率,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耕地紅線一定要守住,紅線包括數量,也包括質量。城鎮建設用地特別是優化開發的三大城市群地區,要以盤活存量為主,不能再無節制擴大建設用地,不是每個城鎮都要長成巨人”,“城市規劃要由擴張性規劃逐步轉向限定城市邊界、優化空間結構的規劃”。 這意味著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及其由此賦予農民的各種權能,都必須置於四條劃定的邊界之下考慮才有意義:(1)“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2)“城市開發邊界”;(3)“耕地紅線”;(4)“生態紅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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