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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快推進地方稅建設刻不容緩

http://www.CRNTT.com   2014-07-07 09:55:42  


   一是盡快開征房地產稅。不動產的稅基在空間上難於移動、在時間上使用期限長,在價值上隨著經濟增長有較大增值空間,完全具備地方稅屬性和成為地方主力稅種的條件。應當加快房地產稅的立法步伐與相關基礎制度建設,循序漸進、分步實施、覆蓋存量、超額累進、因地制宜,定期核對稅基,逐漸將房地產稅培育為地方稅的主力稅種。

  二是要加快推進資源稅改革。資源稅具備地方稅的特征,特別是對於資源富集而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而言,改革後的資源稅可以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應當盡快將佔中國能源結構比重達70%以上的煤炭納入從價計征的範圍,逐漸將資源稅徵稅範圍擴大到水資源、森林資源和草原資源等。

  三是適時開征環境保護稅。當前,開征環境稅的社會共識已經形成。可在清理相關收費的基礎上,先將易於實施的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等污染物納入環境稅徵收範圍。今後隨著條件成熟,再逐漸將特種產品污染、生態保護等納入徵收範圍。

  四是改消費稅為零售稅,使之成為新的地方稅種。將現在主要在出廠和進口環節徵收改為在零售環節徵收,同時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範圍,逐步擴大稅基。

  五是將車輛購置稅明確為地方稅,適時研究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

  六是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權。在地方稅建設上,一定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政管理權限,允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具體辦法,因地制宜調整稅基、稅目、稅率、減免等。

  七是強化稅收征管理,落實“稅收法定”。一方面,要完善現行國、地稅征管體制,強化征管,防止稅收“跑、冒、滴、漏”;另一方面,應當將各類稅收條例提升為稅法,適時制定《稅收基本法》或《全國稅政要則》,以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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