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中評智庫:融合發展是新的統一理念

http://www.CRNTT.com   2019-07-21 00:02:05  


 
  1、交流發展是融合發展的實踐基礎和必由之路

  1987年以來,兩岸交流由點及面、由小到大、由淺入深,從最初台灣同胞來大陸探親、旅遊、投資、經商、求學、就業等單向交流,進而發展到政黨、文化、教育、科技、衛生等多領域、多界別的雙向交流。兩岸在經濟社會領域的合作交流取得巨大成績,發展了兩岸市場,實現了產品互聯互通。2018全年兩岸人員往來超過905萬人次,同比增長3.2%。其中台灣同胞來往大陸首次突破600萬人次,“首來族”達40萬人,均創歷史新高,報考大陸高校的台生也成倍增長。〔9〕1988年至2018年,兩岸人員往來總計達1.34億人次,其中台灣同胞來大陸總計達1.04億人次;兩岸貿易總額纍計約2.6萬億美元,大陸纍計批准台商投資項目10.5萬個;大陸長期以來是台灣最大出口市場、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和最大島外投資目的地。〔10〕兩岸民眾越來越多的學習、工作、生活交融在一起,加快了兩岸融合進程。

  當前,在交流發展上實現兩岸融合發展需要從如下方面入手。首先,增強台灣同胞的中國人身份認同,強化對於中國歷史文化、中華文明等認同觀念,做到雙方彼此認同,水乳交融,不分你我。其次,一視同仁,趨同化管理,取消區別對待,鼓勵台灣同胞參與大陸經濟社會事務。台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基本沒有障礙限制,台胞參與到大陸的社會團體管理、活動中來,也讓大陸人士參與到台胞社團中去。三是完善法治保障。中央、地方通過立法規範提高兩岸融合發展的制度化保障,保障台胞的合法權益,提高他們的參政議政能力。如2018年2月28日,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惠台31條”,涉及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的措施12條,涉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措施19條。各省市紛紛跟進,2018年7月11日,湖北出台“惠台62條”,也是湖北對標國台辦出台的“惠台31條”的具體實施和承接,是湖北對省內現有惠台政策的一次集成和推動落實,其他省市也紛紛根據各自地方實際情況,積極出台本地的相關配套措施並推動實施。隨著兩岸關係的向前發展,除了新近出台相關政策之外,之前出台的相關法規制度,有的已經不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急需與時俱進地對它們加以修訂;有些沒有考慮到或涉及到,這就需要及時添加跟進,完善相關立法。上述措施使對台工作、保護台胞權益增添了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務,有助於依法治國和增強台灣民眾對大陸法律法規的認可和信任,推動了兩岸大交流,促進兩岸關係實現大發展。

  2、融合發展是交流發展的創新深化和必然趨勢

  融合發展思想契合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時代背景,順應大陸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與“中國夢”的要求。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兩岸關係經歷了複雜多變的演化,歷經了李登輝編造的“兩國論”、陳水扁炮製的“法理台獨”、馬英九建構的“一中各表”、蔡英文主張的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關係內涵外延均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兩岸關係經歷一段時期的交流發展後,理應上升到新的發展階段。融合發展就是要解決當前兩岸現狀難以突破、無法破解政治環境的僵局,解決兩岸大交流、大合作中困擾兩岸發展的問題,打破“法理台獨”的可能性,互聯互通,讓“貨出去、人進來”。通過抓住融合發展機遇,解決制約交流發展中的瓶頸問題,這正是融合發展的意義和作用,給民眾帶來最實惠的交流發展成果。

  融合發展理論順應時代發展,切合當下實際,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全新的扎實推進和完善豐富。其有助於進一步密切兩岸同胞情感,促成兩岸更多的經濟社會融合以及和平發展、合作共贏,使兩岸關係發展、祖國統一得到更大的動力與保障。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