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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收即認可商品合格?網購潛規則早該打破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其中明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等格式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這一規定的針對性不言而喻,隨著網絡購物深層嵌入人們的生活,各類消費糾紛也在逐漸增加;消費者在網絡購物以及權益維護過程中,將不再擔憂受到不平等對待,而這也倒逼經營者重視消費者權益,合規經營,打造更有利於消費者體驗的購物環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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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封不退貨?贈品不保修?這些“啞巴虧”不用再吃了!

  打開包裝發現商品有質量問題,商家卻說已拆封不退換;商家送的贈品質量不過關,對方稱贈品本不保修、不退換。平時生活中,您是否吃過類似的“啞巴虧”?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簡稱《規定》),自今年3月15日起施行。新《規定》能解決消費活動中哪些常見的“麻煩”?為消費者帶來哪些好處?在今年國際消費者維權日即將來臨之際,消 …【详细】

最高法規範網絡消費出重拳

  3月15日,網絡消費者將收到一份大禮:“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實踐中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將被依法認定無效。記者從中國法院網獲悉,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網絡直播營銷民事責任,引導新業態健康發展,將於3月15日正式生效。 …【详细】

簽收即認可商品合格?對霸王條款說“不”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司法解釋。新規對於“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實踐中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進行了列舉,明確有上述內容的格式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   實踐中,消費者簽收商品時一般不會拆開商品詳細查看,更沒有時間試用,但有些網絡消費合同格式條款單方規定,消費者簽收商品後,就不得提出質量問題,這種格式條款顯然是霸王條款 …【详细】

“簽收”并非合格認可

  近日,最高法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其中明確規定“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格式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   現實中,不少網店上或者商品說明欄標注“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等文字,已成為不少商家經營的“顯規則”。當消費者拆開快遞後,發現商品有明顯質量問題,商家往往以“已簽收”為由拒絕退換 …【详细】

“簽收不代表認可商品質量”是消費維權應有之義

  將於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有以下內容的,法院應當依法認定無效:(一)收貨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二)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一概由平台內經營者承擔;(三)電子商務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此外,經營者對無理由退貨商品作出額外承諾的,應當信守承諾。   人們 …【详细】

簽收即視為質量合格?網購潛規則早該打破了

  最高法3月2日發布《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其中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中,有“收貨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認定無效。   這一規定的針對性不言而喻。隨著網購深層嵌入人們的生活,各類消費糾紛也在逐漸增加。商家單方面把“簽收即視為商品質量合格”,是較為普遍的現象。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類似經歷:拆開快遞的第一時間就發現商 …【详细】

網絡消費糾紛新規出台,“簽收即視為商品質量合格”該翻篇了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稱《規定》)。新規對於“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進行列舉,明確有上述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網)   網絡消費中,虛構用戶評價、銷售偽劣商品、寄送變質外賣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現象頻發,導致產生諸多網絡消費糾 …【详细】

簽收≠質量符合約定,善莫大焉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簡稱《規定》),其中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中,有“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等內容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認定無效。近年來,隨著我國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網絡購物已經成為社會大衆的基本消費方式。網絡購物以其商品豐富、省時省力、方便快捷,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認可,各種網絡購物“潛規 …【详细】

網購後悔權要進一步落地

  一邊是2014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天無理由退貨條款賦予了消費者“網購後悔權”,另一邊是“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質量符合約定”“一經拆封,概不退換”等限制消費者退貨的規定,簽收到底能不能視為商品質量合格?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明確,簽收不得視為商品質量合格,必要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即可退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對商品簽收、拆封退換貨等網 …【详细】

簽收即視為質量合格也是一種“霸王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了《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規定》主要對網絡消費合同權利義務、責任主體認定、直播營銷民事責任、外賣餐飲民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共20條,將於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收貨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認定無效。   連商品都沒有收到,怎麼就簽收了?不少網購的人可能都有過這樣的經歷,一件 …【详细】

告別“霸王條款”網購才能健康發展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發布,將於3月15日起施行。其中,對於“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實踐中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進行了列舉,并作兜底性規定,明確有上述內容的格式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主張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制度;明確虛假刷單、刷評、刷流量合同無效 …【详细】

對網購潛規則劃出法律紅綫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主要對網絡消費合同權利義務、責任主體認定、直播營銷民事責任、外賣餐飲民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將於3月15日起施行。   “簽收即視為商品合格”“拆封後不退貨”“贈品可以免責”“最終解釋權歸商家”……很多用戶在網購時都會看到商戶標注的類似說明和規定,不少消費者因為對相關法規存在模糊認知,誤以為這是商戶的行規 …【详细】

明晰法律界限 促網絡消費健康發展

  近年來,隨著我國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網絡消費已成為社會大衆的基本消費方式。與此同時,相關領域的法規建設也在不斷推進。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下稱《規定》)發布,就是對相關法規的進一步明晰,意在增強法規的執行力。   網絡消費的規模有多大?從下面一組數據就可以看出來。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32億人,較2020年12月增 …【详细】

守網絡消費糾紛法界 促網絡經濟健康發展

  為正確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最高人民法院於2022年3月2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簡稱《網絡消費糾紛規定(一)》)。此次司法解釋是信息化高速發展、自媒體快速成長的產物,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一經公布便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   《網絡消費糾紛規定(一)》明確了電子商務平台運營者、網絡直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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