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黎崇恩抹黑香港司法反證其罪
2024-09-16 11:12:35
中評社北京9月16日電/網評:黎崇恩抹黑香港司法反證其罪
來源:大公報 作者:卓偉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被告三項罪名表面證供成立,即將進入下一個審訊階段。在這個時候,黎智英兒子黎崇恩以及其國際律師團隊又在炒作案件,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發言肆意抹黑香港司法,作出種種失實指控,更呼籲聯合國關注黎智英“可能因為和平行為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處境”云云。
言下之意,這些國際律師團隊就是要聯合國以及國際社會干預、踐踏香港法治,向法庭進行政治施壓,從而對黎智英輕判,這是公然干預香港事務,更是對香港司法的潑污和挑釁,這些律師知法亂法,還有什麼資格大談法治?
黎智英團隊對於黎案的策略就是不斷打國際牌,花大量資源在西方政界作政治游說,而不是為拿出有力證據為黎智英的行為作辯護,這說明什麼?說明黎智英一方也知道自身罪證確鑿,也知道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根本欲辯無從,於是唯有大打國際牌、政治牌,找來一班西方政客出來搖旗呐喊,施壓法庭,但如果單憑一班政客出來大呼小叫,香港法庭就要屈從對黎智英輕判,香港還有什麼司法獨立可言?黎智英有否勾結外國勢力,看的是證據,黎崇恩為了救父昏招盡出,說話顛三倒四,這樣的操作救不了黎智英之餘,更暴露其理屈辭窮,暴露黎智英與外國勢力、反華勢力的密切關係,這究竟是救父還是害父,黎崇恩自己心裡清楚。
捏造“酷刑”謊言自暴其醜
特區政府對黎崇恩的國際律師團隊和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司法制度,並濫用聯合國機制,尋求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對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進行干預,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主要是審查與酷刑有關的各種問題。根據定義,“酷刑”是指為了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等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黎智英因涉嫌違法被依法扣押,又不是關在美國的關塔那摩監獄,請問與“酷刑”有什麼關係?
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指,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已經被長期單獨囚禁超過三年半,每天衹有50分鐘的活動時間,接觸人和日光的機會都受到限制,身心健康都面臨嚴重威脅。律師團隊更提到,76歲的黎智英患有糖尿病,卻無法自由選擇醫生,缺乏專業醫療照護,可能增加並發症風險。他們擔心長期審判會危及黎智英的健康云云。原來,這就是他們所謂的“酷刑”,但有哪一個犯人不是與黎智英一樣的待遇,然則,所有入獄者都在遭受“酷刑”?
黎智英扣押時間長,原因是案情複雜,單是壹傳媒的相關文件,要處理也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根本急不來,而且不要忘記,在黎案審訊中,究竟是誰不斷在橫生枝節,不斷炒作各種政治爭議,不斷提出司法覆核,令到審訊期不斷拖長?就是黎智英的“專業”律師團隊。現在他們反過來批評黎智英被長期扣押,不是賊喊捉賊嗎?
香港司法不像美國,從來都是一視同仁,黎智英與其他犯人並沒有分別,都會得到同樣對待,有需要時也會得到適切醫療,但絕不會如黎崇恩所指會給予黎智英特別專業的醫療照顧,黎智英以為自己是誰,可以在獄中得到高人一等待遇?至於“不人道待遇”指控,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只是黎崇恩一面之辭,公然潑污,含血噴人。這樣的人竟然可以被允許在聯合國上大放厥詞,干預其他地方的司法,只會損害聯合國的權威。
欲辯無從轉以政治施壓
其實,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炒作什麼“不人道待遇”,又指自己受到這樣那樣的壓力,都是在自編自演,完全提不出任何證據,這樣的律師團隊其專業水平令人汗顔。當然,他們目的不在講理,而在於施壓,杜撰一些“理據”,再搭路到聯合國“慷慨陳辭”,不過是在狐假虎威,利用聯合國以及一些西方國家,向特區政府以及香港法庭施壓,令法官投鼠忌器,最終輕判黎智英,這是團隊的主策略,這反映他們是無計可施,也是狗急跳墻。
黎智英案已被法庭判決“表證成立”,這表明控方就黎智英案提出的證供初步看是可靠和合理的。雖然黎智英案審訊仍在繼續,但黎智英的犯罪事實已經十分明確,甚至連辯方亦已沒有再辯解黎究竟有沒有幹犯有關罪行,而是糾纏程序,糾纏於所謂新聞自由,但對於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的事實,對於其通過壹傳媒發布煽動文章的所為,辯方已經提不出任何辯護證據,這其實已經說明了一切。現在黎智英一方將精力放在打國際牌。說穿了,就是爭取西方政客出來為黎智英站台,政治干預司法,說他是和平的“民主鬥士”,不應被判以重刑。但這樣的伎倆有效嗎?
香港的法庭絕不會被這些政治施壓嚇怕,有中央的全力支持,香港司法穩如泰山,不是幾個西方政客、幾個聲明宣言就受到影響。黎智英案也會繼續專業、中立、獨立地進行審訊,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司法,不會令其父脫罪,反而自證其罪,自證其作賊心虛,最終必將逃不過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