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指明危害國安潛逃者 捍衛法顯正義
2024-12-25 11:03:38
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電/網評:指明危害國安潛逃者 捍衛法顯正義
來源:大公報 作者:陳曼琪(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
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昨日在憲報刊登公告,指出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等七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並潛逃海外,將其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並隨之採取了一系列懲處措施。此舉不僅彰顯了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堅定不移的決心,更是捍衛法治、守護正義之舉,在向香港及國際社會傳遞“香港維護法治尊嚴”與“國家安全不容挑戰”的明確信息。
特區政府就全部七名潛逃者適用的四項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此外,“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這兩項措施,就個別有關潛逃者而適用。
發出清晰且強烈信息
此次行動,是捍衛法治之舉。這批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鼓吹“港獨”、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乞求外國對特區和相關人士採取制裁,這些違法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和市民福祉,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底線。類似違法行為在全世界都不可能被容忍,必然會予以嚴懲。特區政府依法開展執法行動,是全面貫徹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維護特區憲制秩序,捍衛法治尊嚴的必要之舉。
此次行動,是守護正義之舉。這些潛逃者,因私欲蒙蔽雙眼,嚴重破壞國家安全,背離自己的國家和民族,罪行纍纍,罄竹難書,早已被香港市民唾棄。特區政府此項行動是正義之舉,不僅是對個別案件的處理,更是對潛在違法者的警示,表明無論身處何方,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肅追究與嚴厲制裁,體現了香港的法治精神,更是對國家與民族利益的堅定維護,說明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大量的事實指出,這七名無法無天的通緝犯一直潛藏美國及澳洲,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請求外國對國家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特區政府完全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以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在採取措施前,特區政府已給予七人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七人沒有珍惜機會,並沒有回港自首。
特區政府此次行動,不僅對潛逃者們來說是一次震懾,對全體香港市民來說更是一次發人深省的啟示。告訴我們,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繁榮穩定,是每位港人的責任與義務。我們應堅守底線,支持特區政府,共同守護這片我們深愛的土地。
此外,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通緝前公民黨成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鐘翰林、理工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前助理教授鐘劍華、“香港議會”發起人何良懋、藝人鄭敬基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六人涉嫌竄逃外地後,仍肆無忌憚在外國成立或加入組織,透過網上平台繼續煽動分裂國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出賣國家及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涉嫌幹犯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並就每名被通緝人士懸紅一百萬港元,並會切斷他們的資金鏈和凍結他們的戶口。
特區政府此舉也向國際社會展示了維護國安和法治的決心與能力。在當下的國際環境中,國家安全問題日益複雜多變,特區政府通過對七名潛逃者採取更嚴厲的懲處措施和新增通緝名單的行動,向國際社會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息: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回港投案自首承擔刑責
愛國愛港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大家應攜手共進,堅定愛國愛港的立場,共同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的繁榮穩定,這樣才能讓香港這顆祖國的掌上明珠綻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最後,筆者奉勸那些企圖破壞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潛逃者們,要看清大勢,不要繼續為外國勢力利用,回頭是岸,及早回港投案自首,承擔應有的刑責,積極爭取社會和市民的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