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四月在平潭就曾經舉辦“兩岸職業標準共通研討會”。
中評社香港12月4日電(評論員 楊流昌)近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這部全國首部專門規範兩岸標準共通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在兩岸融合發展進程中鐫刻下新的座標。從早期台商投資區“參照執行”的摸索,到ECFA框架下貿易便利化安排,再到如今地方立法的制度性突破,兩岸標準共通的三十年探索,始終與祖國統一進程同頻共振。這部條例的出臺,不僅是對過往經驗的系統總結,更是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一次關鍵落子。
從“各自表述”到“共同語言”:標準共通的三十年探索
上世紀90年代,隨著台資企業大規模登岸大陸,技術標準差異成為制約發展的隱形壁壘。1993年廈門率先設立台商投資區,允許台企“參照台灣標準生產”,這種“雙軌並行”的探索,開啟了兩岸標準對接的破冰之旅。2008年兩岸簽署ECFA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其後續協議中,涉及標準檢驗認證的內容占比超過30%,食品安全、電子電器等領域的標準互認取得實質性進展。
2018年《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惠台措施)明確提出推動兩岸標準對接合作,作為與台灣一水相連的親鄰,福建先後發佈兩批179項兩岸共通標準目錄。從茶葉加工到積成電路封裝,從養老服務到建築工程,這些標準如同無形的紐帶,讓兩岸產業合作從“物理疊加”走向“化學融合”。資料顯示,2022年閩台貿易額突破千億元大關,其中採用共通標準的產品占比顯著提升,標準共通已成為兩岸經貿往來的“潤滑劑”。
標準背後的民心密碼:超越技術層面的戰略價值
技術標準從來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制度認同的重要載體。當兩岸企業共同遵循同一套質量標準,當消費者認可彼此的檢測結果,這種基於規則的統一性,正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共同體意識”。福建某台資食品企業的經歷頗具代表性:過去產品進入大陸市場需重複檢測,耗時長達45天;採用共通標準後,檢測週期縮短至7個工作日,企業每年節省成本超百萬元。這種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比任何政治說教都更具說服力。
在標準共通實踐中,“台灣元素”的融入更顯獨特價值。福建在制定共通標準時,廣泛吸納台灣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參與,在閩台農業合作標準共通項目中,整合了23項台灣特色農產品種植技術規範,如茶葉、食用菌、水果等領域的實踐經驗。這種“求同存異、聚同化異”的標準制定模式,既尊重了兩岸產業差異,又找到了最大公約數。正如一位參與標準制定的台灣專家所言:“當我們看到自己的經驗被寫入共通標準,感受到的是被尊重的平等,而非被動的接受。”
立法突破的時代意義:為融合發展注入制度動能
《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的突破性,在於構建了“三位一體”的制度框架:在頂層設計上明確政府主導責任,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在操作層面規定標準轉化、採信、監督的具體程序;在保障措施中明確財政支持、人才培養等配套政策。特別是首創的“兩岸標準比對研究機制”,將分散在各領域的標準差異系統梳理,為後續共通標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
這部條例的出臺恰逢其時。當前兩岸關係面臨複雜形勢,外部勢力不斷打“台灣牌”製造障礙。在此背景下,通過標準化這一非敏感領域深化融合,既能避開政治爭議,又能夯實合作基礎。條例中關於“鼓勵台灣同胞參與標準制定”“支持台胞標準專業人才執業”等條款,更是直接回應了台灣同胞在大陸發展的現實需求。這種“以小事見大局”的制度設計,展現了大陸推動兩岸融合的誠意與智慧。
站在新的歷史方位回望,從“三通"到"四通”,從經濟合作到社會融合,兩岸交流合作的每一步都離不開規則的銜接。福建此次立法,不僅是地方治理的創新實踐,更是對“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制度詮釋。當標準成為連接兩岸的“通用語言”,當規則成為增進互信的“連心橋”,我們距離實現民族復興的共同目標就更近了一步。正如條例總則中所言:“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應當堅持平等互利、優勢互補、開放包容、共同發展。”這十六個字,既是立法宗旨,也是未來方向——在標準的對話中,聽見兩岸同胞共同的心跳;在規則的融合裡,看見中華民族復興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