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台灣訊

老鼠會式替郭台銘連署遭判4年 周典論上訴

2024-08-27 18:09:48
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中評社 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副發言人、少年及家事法庭庭長黃惠玲27日宣讀周典論案判決摘要。(中評社 蔣繼平攝)
  中評社屏東8月27日電(記者 蔣繼平)中國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去年大選期間替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進行參選連署,因涉嫌以“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屏東地方法院27日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周典論委請律師提出上訴捍衛清白,屏東縣議會表示褫奪公權部分未定讞前不影響民代資格。

  對於屏東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周典論僅透過文字回覆表示遺憾,他指出檢調將工作費用,當成是購買連署書的費用來辦,以及檢調偵辦內容中竟然出現“上面指示”等對話內容,引發各界聯想,致使檢調偵辦之意圖倍受質疑。但他仍深信台灣的司法仍是公平、公正的,他將委請律師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也相信司法最後一定能還給他公道。周典論女兒周芸均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謝謝大家關心,判決結果非常不公平,爸爸是清白的,會再上訴。”

  周典論因涉違法替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2024收連署書案,屏東地方法院27日下午2時30分進行宣判,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一項第二款,判處被告周典論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另外沒收扣案與未扣案的賄賂金額分別為490萬1000元及2萬9200元。

  判決書指出,周典論為現任屏東縣議會議長,為求郭台銘、賴佩霞能達到2024大選連署門檻,分別於去年9月1日、18日各交付150萬元、350萬元,共計500萬元給屏東縣潮州鎮長周品全,並告知周品全以老鼠會方式拉人、1票500元,周品全遂囑託並交款予陳亮源,陳亮源再囑託黃孝義,終由黃孝義及其妻潘孟楹自去年9月22日起交付賄賂各200元予連署人黃、黃、趙、鄭等4人,使其等為郭台銘、賴佩霞連署,黃孝義、潘孟楹亦因自行出具及蒐集上述連署書而取得陳亮源交付之賄賂。
  雖然被告周典論否認犯行,辯稱所交付之款項是要推動連署之人事、行政費用。但被告有告知周品全須負責至少1萬份之連署書,且向周品全、陳亮源表示可以老鼠會方式拉人,並例示10份連署書5000元等情事,可見已有明確指示周品全不擇手段用金錢換取連署書之舉。而周品全嗣後將款項轉交陳亮源,再由陳亮源向黃孝義收取60份連署書後,交付3萬元予黃孝義,不僅黃孝義、潘孟楹因連署而取得報酬,其等更交付金錢予連署之選民,可見被告所交付之款項,確實以老鼠會方式層層發放予選民。

  另外,判決書又指當時郭台銘、賴佩霞暫無選舉造勢之需求,被告仍交付高達500萬元之現金給周品全等人運用,可以認定被告所交付的金錢並非單純用以支付連署之人事、行政費用,而係可用來交付選民以換取連署書之賄賂,且被告與周品全、陳亮源、黃孝義、潘孟楹於本案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屏東地方法院審酌被告位居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竟無視法律禁令,以上述方式妨害2024選舉連署之公正性,戕害民主政治健全發展,及預計可用以交付之賄賂達500萬元,但最終募得之連署書不多等犯罪情狀,並考量被告位居主謀及提供資金的角色,犯後否認犯行之態度,及其素行紀錄、智識程度、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上述之刑。另宣告沒收或追徵上述交付或預備交付之賄賂,及沒收犯罪所用及預備之工具。本案可上訴。
屏東地方法院外觀。(中評社 蔣繼平攝)
屏東地方法院27日發布的周典論案新聞稿第一頁。(中評社 蔣繼平攝)
屏東地方法院27日發布的周典論案新聞稿第二頁。(中評社 蔣繼平攝)
電腦版移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