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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案今宣判 若三審有罪不得競選連任

2024-07-26 00:40:51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中7月26日電(記者 方敬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因為沙鹿豪宅捲入侵占公有地、房產假買賣等案,去年遭台中地檢署起訴,一審原定25日宣判,因為颱風來襲台中市放假,延至26日上午宣判,倘若有罪,依照現行《選罷法》規定,未來恐怕不得競選連任,當然還得看顏寬恒是否上訴,以及二、三審判決結果。

  顏寬恒夫妻因沙鹿豪宅涉嫌侵占公有地、房產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案,去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竊佔》等3項罪名起訴,台中地方法院經過一年審理,今年4月辯論終結。

  顏寬恒於結辯庭中表示,該案有政治力介入,強調是“天大的冤枉”,堅持自身清別,無涉不法。相關案件審理,一審原定25日宣判,但受到颱風影響,台中市24、25日宣布防颱停班、停課,將順延至26日上午宣判。

  顏寬恒若一審被判有罪,根據現行法律,並不影響其“立委”當選資格,除非遭褫奪公權定讞才會停職,但根據去年5月三讀通過增修條文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包括曾犯《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反滲透法》等罪,被判有罪定讞者,以及被判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尚未定讞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也就是說,顏寬恒案若被判有罪,可能將面臨不得競選連任的窘境,當然還得看顏寬恒是否上訴,以及二、三審判決結果,相關案件牽動台中政局,後續發展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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