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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電到要燒垃圾發電?環團批綠SRF政策

2024-11-20 15:14:00
中部環保團提抗議台官方SRF管理辦法鬆散。(中評社 方敬為攝)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發言。(中評社 方敬為攝)
  中評社台中11月20日電(記者 方敬為)中台灣環保團體今天在台中集結,抗議民進黨政府推動固體再生燃料(SRF),但未嚴格管控污染,甚至企圖美化台灣能源不穩定,以致於需要“燒垃圾發電”的亂象。環團指出,SRF就是以廢棄物壓縮製造而成,內容物管制卻非常寬鬆,恐怕造成更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呼籲法規要修嚴,勿為了發電製造更多環境污染!

  台官方推動SRF發展,“環境部”日前預告SRF管理辦法草案,並於20日在台中召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研商會,中部環保團體代表在會場前舉辦記者會,針對草案內容提出批判與六大訴求。

  環保團體要求法規要刪除“氯汞含量過高”的品質分級第5級、應有GPS與申報資料勾稽確實追蹤流向、“得”字改成“應”字避免主管機關怠惰包庇、應有郭再欽條款防不肖廠商更名換人頭、混樣檢測前應初篩確認均質情況、SRF使用宜限取代燃煤。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代表發言表示,台灣目前對SRF的分級依淨熱值分成4級,氯含量及汞含量分成5級,但國際上對容易造成污染危害氯含量及汞含量分級也衹有5級,台灣卻硬生生多出一級,放寬污染標準,容易讓業者混入其他物質的風險,導致燃燒污染程度增加。

  許心欣提到,彰化溪州焚化爐過去每日燒900噸垃圾,有20多MW發電量,只要是焚化爐就需要環評,而專燒事業廢棄物製成SRF的電廠,卻因規模都在50 MW以下,通通免環評,非常不合理,訴求SRF轉廢為能的用途應限於取代部分燃煤發電或燃煤汽電共生,以降低空污及碳排,不該發展專燒SRF的事廢燃料焚化爐及電廠,變相導致污染源增加。

  環團呼籲政府要加嚴規範,“環境部”勿美化SRF就是燒垃圾發電的本質!管理 SRF要更明確且嚴格,不能假循環經濟之名,應從源頭減量及回收,若政府無法規範,不免讓外界懷疑,難道台灣真的缺電到需要鼓勵燒垃圾發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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