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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軍:推進內設機構系統性、重構性改革

2019-03-12 11:26:01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中評社 徐夢溪攝)
大會現場(中評社 徐夢溪攝)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中評社報道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今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大會報告工作。張軍在回顧2018年主要工作時表示,201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積極適應新時代更高更嚴要求,狠抓政治建設,推進內設機構改革,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創新推進業務建設,不斷提升檢查監督能力。

  以下為文字實錄:

  張軍:四、提升檢察監督能力,適應新時代更高更嚴要求

  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化改革創新,讓以人民為中心成為新時代人民檢察官的行動指南。

  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自覺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組織全員輪訓和專題網絡培訓,領悟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學習貫徹新修改的憲法,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職責,捍衛憲法尊嚴。紀念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整行裝再出發。大力弘揚“改革先鋒”張飆、“全國模範檢察官”周會明等英模精神,做對黨忠誠、服務人民的新時代檢察人。

  推進內設機構系統性、重構性改革。滿足新時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首先解決檢察機關自身跟不上的問題。貫徹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把內設機構改革作為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突破口,先從最高人民檢察院改起。針對批捕、起訴職能關聯性強,分別行使影響辦案質量和效率,改為捕訴一體,同一案件批捕、起訴由同一辦案組織、同一檢察官負責到底。針對民事、行政申訴持續上升,監督案件大量積壓,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著力解決“重刑輕民”問題,分別設立民事、行政檢察機構。忠實於公共利益代表的囑托和法律賦權,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專設公益訴訟檢察機構。去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落地,地方檢察機關同步部署。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法律監督總體布局有力推進。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不斷完善,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及工資制度逐步健全,檢察人員職業保障政策基本落實。深化跨行政區劃檢察改革,將一起涉及蘇豫皖三省水域污染案指定相關檢察院異地辦理;支持上海牽頭探索長三角環境保護一體化檢察協作機制。制定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46項重要改革舉措深受關注和期待。

  創新推進業務建設。分級分類開展大規模正規化教育培訓,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培訓1.7萬人次,同比上升7.9%。要求領導幹部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在規範辦案上作表率。最高人民檢察院帶頭落實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制度,各級檢察長、副檢察長列席審委會8713人次,省級檢察院檢察長首次全部列席。建設基層檢察院直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專業平台“檢答網”,解答各類問題1.1萬個。重視“智慧借助”,最高人民檢察院聘請103名專家學者、法律界代表委員、律師等,組建辦案咨詢委員會;與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協作,互派幹部掛職交流,扎實提升辦案專業水平。

  堅持嚴管就是厚愛。檢徽不能蒙塵,權力必須管好。堅持刀刃向內,分兩輪對9個省級檢察院黨組、機關4個廳級單位黨組織開展政治巡視,在全國檢察長會上對巡視發現的問題點名道姓通報,真紅臉、真出汗。自覺接受各級紀委監委及其派駐機構監督,774名檢察人員因違紀違法被查處,同比上升44.4%。通報49起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加強警示教育。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風”。

  (中評社報道組:林艶 徐夢溪 張心怡 張爽 後援記者:王若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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