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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遭判刑 “內政部”:依法停職

2024-07-26 15:11:57
記者守在新竹市長辦公室外,並未見到高虹安進出。(中評社 盧誠輝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案,一審判決7年4個月,高以錄影方式宣布即刻退出民眾黨。(照:截自高虹安提供錄影畫面)
  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台北地方法院26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依法可上訴。“內政部”隨即發布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自今日起生效。

  高虹安今日尚未露面,記者守在新竹市長辦公室外,並未見到她的人。新竹市長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邱臣遠曾是台灣民眾黨“立委”,越南台商出身。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案,一審判決7年4個月,“內政部”發出新聞稿,確定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自今日起生效,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高虹安今天沒有公開行程的她,用錄影方式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

  高虹安說:“法官今天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針對一審判決,我會提出上訴,我也要在此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最後我要在此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

  短短30秒影片,針對涉貪案的判決表達不滿,也強調會提出上訴,但因為一審判決結果,她的市長職位將被停職,這也讓外界擔心市政能否穩定運行,高虹安今日本人沒有前往台北地院聽宣判,也沒有市政行程,她強調,這是政治惡意操作,要來攻擊市府運作,但這重大宣判,高虹安並沒有親自出來面對媒體完整回覆。
新竹市政府一隅。(中評社 盧誠輝攝)
記者守在新竹市長辦公室外,並未見到高虹安進出。(中評社 盧誠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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