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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柯P應悔毀契約,惹來藍綠箭穿心

2024-05-10 11:40:26
  中評社香港5月10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0日發表富權文章:柯P應悔毀契約,惹來藍綠箭穿心。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灣民眾黨決定在賴清德“五二零”就職典禮的前一天,號召上千人在民進黨中央黨部門前的北平東路黨中央黨部前封街集會,要求“新政府”應實現司法、媒體及“憲政”。昨日為此進行“熱身運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率領民眾黨“立委”及黨公職在“監察院”大門前舉行“第三波民主改革,519草根行動啟動”記者會,呼籲不分藍綠白的民眾,在五月十九日這天的下午二時,到民進黨中央黨部所在的華山商務大樓的門前進行集會,訴求“啟動新台灣,打倒新黨國,以民眾作主”,目的是要向民進黨“政府”算帳,盤點過去執政八年說要改革卻未果的承諾,將向民進黨賴清德“新政府”表達改革訴求,並要求賴清德和“新政府”回應。
  
  這讓人感到訝異:柯文哲不是剛向民進黨送出“投名狀”,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下達不必要實行“團進團出”,等於是向民進黨“討好”及“放水”的嗎?怎麼又要在民進黨中央黨部的門前“封路”集會,向民進黨施加壓力了呢?這豈非是自相扞格?
  
  其實,這正是柯文哲“軟硬兼施”的“高招”。就是要對民進黨當局又“拍馬屁”又“打棍子”,以圖迫使民進黨當局放棄對自己所涉的“五大弊案”“手下留情”,當然也是要轉移輿情對“五大弊案”的視線焦點。實際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昨日就指出,柯文哲此舉就是要轉移焦點,柯文哲應該嚴正回應對於弊案的問題,柯文哲沒有一個案子講得清楚。吳思瑤還指出,柯文哲的說法反反覆覆,是嚴重失職,還可能有圖利問題。因而她呼籲柯文哲不要施加壓力給執政黨,這是政治的鬧劇,他們要去民進黨中央抗議,他們的論點是否經得起檢驗,社會自有公評。
  
  更其實,這也折射了連柯文哲自己也明白,他向民進黨“獻媚”之舉,不但將難以兌現,而且也不會讓民進黨“領受”。這是因為,柯文哲在敗選“二零二四”之後,已經沒有任何政治舞台,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言行就像自己的“名言”那樣“怪怪”的,因而無論是聲望還是流量都迅速下跌,在黨內外的形象都被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所碾壓掩蓋。因此,柯文哲雖然為了鞏固及維持自己對民眾黨的領導威信,每天都跑到“立法院”黨團“辦公”,但“不怕官只怕管”,多數民眾黨“立委”還是願意“聽黃國昌”的。即使是有一兩席“立委”私心自用而響應“放棄團進團出”,但大多數黨籍“立委”還是聽從與民進黨“有仇”的總召黃國昌“團進團出”的指令,因而在表決大戰時,在野黨仍然壓倒執政黨。因而柯文哲“放棄團進團出”只能是單廂情願。
  
  既然無法向民進黨獻出“投名狀”,那就只能是“打棍子”了。而在這方面,反而能夠獲得黨內高度一致。實際上,黃國昌就積極響應,昨日在“第三波民主改革,519草根行動啟動”記者會上還為柯文哲“保駕護航”。當有記者質疑,民眾黨選在五月十九日辦遊行,是要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轉移近來捲入的三大案焦點時,黃國昌就反駁表示,“五一九遊行早在一個月前就開始籌辦了,自己不會通靈,也不知道一個月後會發生什麼事(即柯文哲被揭發牽涉弊案)。
  
  黃國昌昨日還是“停留”在“台智光、北士科、京華城”這“三大弊案”的階段,其實就在同一時間,又再揭發出柯文哲身涉的兩大弊案,即“南港轉運站”及“魚果菜市場”案,被合稱為“五大弊案”。而且與前“三大弊案”主要是由國民黨人揭發不同,後“兩大弊案”竟然是由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揭發,因而柯文哲已經陷入藍綠陣營兩面夾攻之中,而且還是有如“萬箭穿身”,在一定角度上也可說是沒有預謀、沒有串聯,而是各自為政卻是分進合擊的“藍綠合”了。這應讓拒絕後破壞“藍白合”的柯文哲,泣嘆“嫦娥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了。
  
  實際上,如果柯文哲不是自我膨脹,撕毀“藍白合”契約的話,他不但在十一天之後就穩坐“副總統”之位,擁有政治舞台並享受俸祿,無需哀嘆其妻子陳佩琪在退休後“冇米落鑊”,而且也不至於被揭發“三大弊案”以至“五大弊案”。——應當說,國民黨籍的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還不至於“心胸狹隘”,“追殺”柯文哲,但柯文哲的前任、國民黨籍的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卻必然會對柯文哲“有仇報仇,有冤報冤”。這是因為,柯文哲一當選並就任台北市長,就“追殺”郝龍斌的“五大弊案”,直攪得郝龍斌灰頭土腦。但是,在聲勢浩大地追查了幾年之後,卻是一無所得,完全“煮唔入”郝龍斌,柯文哲被迫改口是“五大案”。結果讓其中的“台北大巨蛋”拖延了足足八年,在蔣萬安上場後才予以善後。
  
  正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郝龍斌任台北市長時的技術官僚,其中有些現在也是蔣萬安的技術官僚,當然能夠從柯文哲遺留的文件中,找出柯文哲涉弊的資料,這就上演了“六月債,還得快”的一幕,而且還恰巧是以“五大弊案”來VS“五大案”。這個“迴力標”,也真的是打得柯文哲昏頭轉向。
  
  由於按照台灣地區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貪賄案是三審定讞,而且還設有可以多次“發回重審”的機制,因而柯文哲所涉的弊案,倘是被檢方起訴的話,他在未來幾年間就必須頻跑法院。在此情況下,柯文哲的“二零二八之夢”,就必然是“莊生夢蝶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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