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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林濁水從民進黨利害關係角度反對赦扁

2024-05-13 11:11:51
  中評社香港5月13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3日發表富權文章:林濁水從民進黨利害關係角度反對“赦扁”。以下為文章內容。

  蔡英文將要在本週內宣布“特赦陳水扁”的消息傳出後,引發社會各界不同反應。多個民調機構公佈的民意調查數據都顯示,反對的佔多數,贊同的佔少數,而且兩造意見都分別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但主要是從社會觀感及效果等方面切入。不過,即使是民進黨陣營的贊同者,也認為民進黨當局應當沒收陳水扁的近十億贓款。而在昨日,民進黨“台獨黨綱”的撰擬者之一,也是“新潮流系”創“流”者之一的“台獨理論大師”林濁水,卻是從陳水扁主導的“立委”選舉制度改制,傷害了民進黨的角度,強烈反對“特赦陳水扁”,卻讓人感到“不同凡響”。
  
  實際上,林濁水昨日在談話節目中指出,且看今天民進黨為什會選出“朝小野大”,民進黨“立委”席位比國民黨少,未來執政困難重重的結果,是選票比人少?不是,“區域立委”選票民進黨比國民黨多了六十九萬,“不分區立委”選票民進黨也比國民黨多了二十二萬,票贏這麼多,席位卻輸,“這完全是陳水扁開了『國會減半』的選舉支票”。林濁水強調,在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力挺之下,居然真的“修憲”兌現,勸都勸不聽,結果造成選舉時“票票不等值”的災難。他怒轟,陳水扁做了這樣害慘了民進黨的惡行,一句道歉都沒有,憑什麼要民進黨“總統”“特赦”?而且民進黨居然還有百分之五十一支持,也真是莫名其妙!
  
  其實,在陳水扁二零零四年主導“修憲”,醞釀將“立委”議席減半為一百一十三席,“立委”任期由三年改為四年,選制由“復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之時,時任民進黨“立委”的林濁水就已經大聲疾呼,堅決反對。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票票不等值”。因為在“新制”中,每一個縣市不管人口多少,哪怕是衹有一萬多人(如連江縣),也需安排一個“區域立委”的應選名額,而這些人口特少海島縣或偏遠縣,卻是非綠選民佔了多數;而作為民進黨“大票倉”的台灣南部縣市,每個選區擁有二十至三十萬人口,但基於“單一選區”的選制,卻只是安排一個應選名額縣市人口數,人口五十萬以下縣市也是單獨一個選舉區。這樣,就造成民進黨在“區域立委”選舉中的總得票數,多於國民黨,但往往當選議席卻未能充分反映這個情況,甚至是低於國民黨,如今屆“立法院”選舉。
  
  在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立法院”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並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經“任務型國民大會”復決通過之後,陳水扁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公布,“立委”席次自第七屆起減為一百一十三席,任期由三年改為四年。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進行第七屆“立委”選舉,按照新制,民進黨果然是“吃了大虧”。為此,林濁水出版了《歷史劇場:痛苦執政八年》一書,痛斥陳水扁的各項“不是”甚至是傷害民進黨之處,其中就有較大篇幅談及到“單一選區兩票制”導致“票票不等值”的問題。而昨日他在接受專訪時,也重提了“票票不等值”,並形容這是民進黨的“災難”。
  
  其實,當時陳水扁也深知林濁水的意見很有道理,但他卻屈從於民進黨前任主席林義雄,林義雄為了推動這次“立委”議席減半及實行“單一選區”制,除了是進行“絕食”之外,還圍繞台灣全島進行“苦行”,向陳水扁施加壓力。一方面,林義雄因為在“美麗島軍法大審”期間遭遇“林宅血案”,母親和雙胞胎女兒遇害,長女林奐均重傷,因而被民進黨人視為“聖雄”;另一方面,林義雄在出任民進黨主席時,領導民進黨打贏二零零零年的“總統”大選,將陳水扁拱到“總統府”,實現台灣地區的首次“政黨輪替”。因而陳水扁不敢輕易逆忤林義雄。
  
  台灣地區的“立委”選制,先後進行了多次改動。最早時,是於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進行的第一屆“立委”選舉,在當時政權仍及於全中國絕大部分領土的中華民國政府以直接選舉方式,選出了七百六十名立法委員。以當時國民黨名義上控制的四億七千萬人口來計算,平均六十萬人選出一名實為國會議員的立法委員。而赴台後創辦了中國華僑協會及中華港澳之友協會的張希哲教授,就是在廣東省的台山選區當選。
  
  蔣介石逃台後,攜帶了這些“立委”。蔣介石籍口實行“動員戡亂時期”及“戒嚴”體制,並以無法按照“憲法”規定在大陸地區進行選舉為由,一直沒有按照“憲法”規定,每三年進行一屆“立委”改選,因而就形成了“萬年立委”。只是在一些年邁“立委”逝去後,進行“增額立委”選舉,從一九七五年到一九八五年共進行了五次。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九日進行首次在台灣地區舉行的第二屆“立委”選舉。根據此前於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制定公布“憲法增修條文”同時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回歸“憲法體制”,對“立委”選制進行重大改革,放棄在大陸各行省及蒙古、西藏等地區進行“立委”選舉,改由“自由地區”每省、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從該屆起到第六屆,採用“復數遢區單記非讓渡”選制,亦即每個選區中的選民只能投一票給一位候選人,候選人由獲得相對多數票者當選,但當選者的選票不能轉移至同黨候選人的選票數。而“不分區立委”當選名額的分配,是以各政黨“區域立委”候選人的總得票數計算,因而衹有一張選票。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五日舉行的第四屆“立委”選舉,為因應“凍省”,要給解散的“台灣省議會”的議員提供政治出路,依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立委”議席由一百六十四席增加到二百二十五席。此後,在第七屆“立委”選舉中,就按照林義雄的設想,議席減半為一百一十三席,任期由三年改為四年,選制也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直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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