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評論世界

富權:聯合國2758號決議精神不容褻瀆

2024-07-31 11:02:54
  中評社香港7月31日電/澳門新華澳報31日發表富權文章:聯合國2758號決議精神不容褻瀆。以下為文章內容。

  半個多世紀前,當被趙朴初先生形容為“三尼”的肯尼迪、赫魯曉夫和尼赫魯聯手發起“反華大合唱”時,毛澤東主席以如椽巨筆寫下了《七律•讀報詩之一》:“反蘇憶昔鬧群蛙,今日欣看大反華。惡煞腐心興鼓吹,凶神張口吐煙霞。神州豈止千重惡,赤縣原藏萬種邪。遍尋全球侵略者,惟餘此處一孤家。”冷眼向洋看世界地嘲笑那嗡嗡叫的“群蛙”。
  
  昨日,又有“群蛙”跑到了屬於中國領土的台灣地區台北市,麇集召開反華大會,重演“螞蟻緣槐誇大國,蚍蜉撼樹談何易”的一幕。這個由名為“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主辦的第四屆年會,只不過是一些西方國家的若干反華議員拼湊的非官方組織,卻通過了一個既是藐視聯合國大會及其通過的決議,也是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的所謂“典範決議”,聲稱“對於中國政府曲解聯大2758決議,並與『一中原則』不當連結,『IPAC』表示遺憾”。這個所謂“典範決議”還聲稱,一九七一年聯大2758決議原文中,並未提及台灣、更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也並未阻止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因而“IPAC典範決議文”表示,未來將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相關國際組織,並且在各國國會推動這項決議。
  
  然而,對於“聯合國2758號決議未提『一中』及台灣定位”的讕言,已經被聯合國高層嚴厲駁斥過。最近的一次,是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被記者問及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竄訪台灣一事時說:“我們的立場十分明確。我們遵守聯合國大會決議,遵守一個中國原則。我們所有的行動都以此為依據。”
  
  實際上,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全體會議高票通過《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的決議,即第2758號決議,就明文確定“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而在聯合國大會通過此決議之前,美國是正在運作兩個決議案的,一個是“兩個代表權”亦即“兩個中國”提案,這連當時台灣當局的“駐聯合國大使”也不能接受的,因而未有被美國等國家提交給大會;另一個是“重要事項”案,主張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必須要有三分之二會員國同意,但由於第2758號決議案已經搶前提出並獲得通過,因而就等於是攔截了該“重要議題”案。台灣當局的“代表團”眼看大勢已去,宣布退出聯合國,這本身就是默認了第2758號決議是涵蓋整個中國,包括台澎金馬地區在內。
  
  第2758號決議涵蓋整個中國,包括台澎金馬地區在內,這是有所本的。
  
  一九四三年中美英《開羅宣言》宣布“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一九四五年中美英三國再發表《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一九四五年日本《無條件投降書》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台灣省警備司令陳儀在台北市接受日本投降書,宣布“從今日起台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此一極有歷史意義之事實,本人特向中國同胞及世界報告周知台灣現已光復”。
  
  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解決的是誰應該在聯合國代表整個中國的問題。中國作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身份,不因政權的更迭而改變,改變的是誰來代表中國。而對於“中國”所指,當時國共兩黨有明確而強烈的共識,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聯合國決議完全沒有必要專門提及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台灣。
  
  但是,一小撮“台獨”分子,老是要從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中找出對其“有利”的因素,“鑽牛角尖”地“捉字蝨”。如陳水扁就曾去信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提出如同“IPAC典範決議文”的問題,結果受到潘基文的嚴斥反駁。也有“台獨”分子據此而向聯合國“告狀”,也遭到聯合國秘書處的拒絕。
  
  現在,“IPAC”為了獲得民進黨當局好吃好住的招待,將其第四屆年會移師到台北舉行。既然如此,就必須獻出“投名狀”,因而又把這個早已得到澄清的議題從垃圾堆里搜出來,以求討好民進黨當局。
  
  其實,與其說是“IPAC”主動討好民進黨當局,不如說是民進黨當局苦心孤詣地策劃這場“大戲”。實際上,在歡迎酒會上,“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就透露,這次“IPAC”年會在台北召開,是他在“外交部長”任內就謀劃及爭取的。由此看來,這次年會將聯合國2758號決議作為主打議題,也是出自於被國台辦點名為“頑固台獨分子”的吳釗燮的手筆。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IPAC”的章程,“IPAC”是以議會為主體的國際組織,並非行政部門,因此一個國家若想要加入“IPAC”,必需由該國國會的主要政黨取得共識,並由兩名來自不同意識形態政黨的國會議員代表該國作為共同主席。例如美國代表即是由共和黨與民主黨各一名議員擔任,英國也是由保守黨及工黨各一位議員代表。而在台灣地區,由於缺少由不同意識形態的主要政黨,如不贊同其“反中”政治立場的中國國民黨等來擔任共同主席,導致台灣地區遲遲未能加入“IPAC”成為會員,只能以非會員身分參與。
  
  而在今屆,“IPAC”的年會雖然“移船就磡”地在台灣地區舉行,中國國民黨的“立委”卻仍然拒絕參與。但因為有民眾黨“立委”陳昭姿願意與民進黨“立委”範雲“請纓”擔任共同主席,就被“IPAC”視為“合規”,宣布“中華民國”成為其正式成員。如果沒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同意,相信陳昭姿是不會在如此敏感的問題上自作主張的。當然,陳昭姿本身就是“獨派”人士,對此是“烏蠅逐臭”。但民眾黨仍然有六位“立委”沒有出席,包括黃國昌、黃珊珊。
電腦版移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