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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高虹安面臨三種不同處境

2024-08-01 10:49:18
  中評社香港8月1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日發表富權文章:高虹安面臨不同處境:保持現狀、請辭或遭到罷免。以下為文章內容。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四個月,褫奪公權四年。“內政部”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宣布停止高虹安的新竹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而高虹安為了不拖牽民眾黨,而宣布退出民眾黨。
  
  本來,按照《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長被停職後,仍然可以領取半薪。但“內政部”卻聲稱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宣布高虹安在停職期間不發薪給。此舉被不少人視為是對高虹安的羞辱,因而有民眾黨人揚言該決定“違憲”,但似乎沒有看到有任何人要為高虹安打“釋憲仗”的跡象。就連當事人高虹安自己也沒有此意圖,只是說本來她是打算將此半薪捐獻給新竹市作為急難救助使用的。不過,卻有街外人謔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要掏腰包解決高虹安的“生活問題”了。這個笑話似乎是有些過分,因為高虹安在“鴻海”工作時享受高薪,應當薄有積蓄,不愁“生活問題”。
  
  但高虹安的連半薪權益也遭受褫奪,卻可能會引發各種不同的後果。本來,按照原定的處理方式,高虹安雖然被停止了新竹市長職務,但由於仍然在新竹市政府支領半薪,就等於是“地下市長”,仍然可以對新竹市的市政發揮一定的影響力。可能由民進黨“新潮流系”幹將劉世芳執掌的“內政部”,就是看到了這種狀況,而宣布“沒收”了她的半薪。
  
  高虹安被“沒收”半薪後,引發各種不同的反響。有民進黨人醞釀對高虹安發動“罷免”,有國民黨人和民眾黨人建議高虹安,搶在其任期尚未過半之前,宣布辭職,然後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進行市長補選。而國民黨與民眾黨合作推出候選人,再度將新竹市牢牢掌握在民眾黨的手中。因為直到如今,新竹市是民眾黨唯一執政的縣市,如果丟掉,對民眾黨的“二零二六”及“二零二八”大為不利。而有國民黨人願意做此“架梁”,當然也是為了“二零二八”的再次“藍白合”著想。畢竟,按照國民黨現在的政黨支持度,單獨出選的勝選機率並不高。
  
  其實,維持現狀可能是對民眾黨最為有利。因為只要高虹安不辭職,或是沒有被“罷免”,就將是由邱臣遠一直代理市長下去,直到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任期屆滿為止。而邱臣遠則可以利用在代理市長期間的政績,在“二零二六”中參選新竹市長。有國民黨“變相禮讓”高虹安的前例,邱臣遠當選的機率較高。
  
  實際上,就“民眾黨黨性”而言,邱臣遠高於高虹安。高虹安是柯文哲與郭台銘合作的產物,因而高虹安有時未必完全臣服於柯文哲和民眾黨,被視為“半個民眾黨”。但邱臣遠則是“純粹”的民眾黨人,由其代理新竹市長,就等於新竹市仍然掌握在民眾黨的手中,而且比在高虹安擔任市長時更為“民眾黨化”,使得新竹市成為民眾黨“完全執政”的縣市,而且還可以安排更多的民眾黨人在市政府中任職。
  
  這也正是民進黨人要醞釀“罷免”高虹安的原因,但卻又並非是現在就趁著“罷免謝國樑”的“風頭火勢”立即行動,而是要等到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市長任期過半之後。這是因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地方制度法》,市長在任期未過半時被“罷免”,就必須在三個月內進行市長補選。而從目前情況看,民進黨未必能夠在補選中撈取到什麼“著數”,因而辛辛苦苦搞一場“罷免”,還是回到“罷免”前。而在市長任期過半後發動“罷免”,倘若成功,“行政院”就可依法派出人員擔任代理市長,此人當然是準備代表民進黨在“二零二六”中參選新竹市長者。而且,此人就將會對新竹市政府進行“大換班”,局、處首長將全面由民進黨人接管。這不但是讓民進黨多掌握一個縣市,而且也是為民進黨籍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一報“一屍五命”之仇,何不痛快淋漓。
  
  正是因為有民眾黨人和國民黨人看到了此危險前景,因而極力主張,高虹安搶在新竹市長任期過半之前宣布辭職,這樣就必須依法進行市長補選。倘此,就只剩下不到五個月的時間。但正是在目前高虹安“受羞辱”的環境下進行補選,只要民眾黨與國民黨實行“藍白合”,民眾黨無論是推出邱臣遠,還是黃國昌、黃珊珊,勝算機率都極高。這樣,就可避免新竹市再次淪落在民進黨的手中。
  
  但即使如此,國民黨內是否所有人都願意走這步“棋”?可能首先林耕仁就不服氣。這是因為,在二零二二年的“九合一”選舉中,國民黨是正式提名林耕仁參選新竹市長的,林耕仁也已經成立了競選總部。但可能是因為他被民進黨團踢爆碩士另外涉嫌抄襲,當時正是林智堅“論文抄襲”事件風頭火勢之中,因而國民黨地方人士避開林耕仁,反而支持高虹安,變成“變相禮讓”高虹安。
  
  另外,就在“九合一”選舉過程中,林耕仁與多位國民黨籍新竹市議員召開記者會,公開告發競選對手高虹安貪腐,包括聘用男友擔任“立法院”公費助理,科智股票涉嫌內線交易及有利益衝突等問題。其後又指控高虹安詐領助理費、要求助理上繳加班,對“立法院”辦公室助理的公款資助有“低薪高報”之嫌。現在,林耕仁的這些指控,部分得到台北地院判決書的證實。
  
  即使是林耕仁顧全大局,服從“藍白合”的安排,還要看高虹安是否願意配合。因為她仍然存在著僥倖心理,等待二審可以翻案而回任新竹市長。但按照台灣地區的刑事訴訟流程習慣,似乎二審不會在短期內有結果,而且以她的案情,二審翻盤的機率也不會太高。即使是三審定讞無罪,其任期也早已經結束了,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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