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評論世界

富權:讓黃珊珊“善後”是“請鬼拿藥單”?

2024-08-19 11:00:30
  中評社香港8月19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9日發表富權文章:讓黃珊珊“善後”是“請鬼拿藥單”?以下為文章內容。

  正當民眾黨內外都有一股強大聲音要求黃珊珊辭去“不分區立委”甚至退黨,以對政治獻金假賬案負責之際,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日卻作出一個重大決定,推動四項黨務改革,包括,建立財務監督委員會、建立長期合作的律師團、建立緊急應變小組,及成立善後小組等。柯文哲還鄭重地表示,已經委請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負責統籌善後小組,定期把查帳進度向社會大眾報告,更正“監察院”的申報,也回應外界的質疑,先承擔該負的責任。柯文哲甚至還表示,黃珊珊為履行該項職責,將會每天都舉行記者會,向外界報告查賬的進度。
  
  柯文哲讓黃珊珊統籌善後小組,並每天都舉行記者會向外界報告查賬進度的決定,等於是拒絕了要黃珊珊辭去“不分區立委”甚至退黨或是被開除出黨的呼籲,相反還展示更為重視及依賴黃珊珊。因此,民眾黨中評會本週五舉行的會議,事關黃珊珊的部分,可能將會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給予最輕的“警告”處分。
  
  實際上,根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黨員違紀行為處分,依程度可分三種方式處理:警告、停權、除名。如果是對黃珊珊實施“停權”或“除名”處分,黃珊珊都將失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資格。現在柯文哲委請黃珊珊負責統籌善後小組,並每天舉行記者會,就等於是黃珊珊將會繼續留在黨內並行使黨權,因而仍然保持“不分區立委”。而且,每天舉行記者會,使她每天都能曝光並聚焦於媒體版面及屏幕,還可以借助正式發聲渠道為自己辯解,黃珊珊的能見度仍將維持在高位。
  
  其實,民眾黨中央委員會上週決議將黃珊珊、時任競總財務長李文宗、財務部委託的會計師端木正移送到中評會議決,而中評會於上週五開會討論懲處,但開會兩個小時仍未能作出裁定,這就藏有“貓膩”。當時中評會公佈的理由是,依據“違紀調查執行辦法”,應請當事人出席陳述說明,而當天卻未有執行此程序,因而決議下周邀請當事人黃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場說明再進行議處。中評會為何沒有通知黃珊珊等三位當事人到會?顯然是當時尚未能對三位當事人尤其是黃珊珊的處分有所“拿捏”,因而要“緩一緩”。
  
  而從柯文哲昨日作出的決定看,柯文哲的“懲處傾向”已定。一方面,假賬風暴確實慘烈,必須要有人“背鍋”,因而李文宗和端木正的被開除出黨,已經是勢在必行;另一方面,中評會對黃珊珊的處分,將會是最輕的“警告”一檔,亦即黃珊珊還可以留在黨內並繼續行使黨權,因而仍將能保留“不分區立委”。
  
  柯文哲之所以不顧黨內外的呼聲,繼續重用黃珊珊,並委請其負責統籌善後小組,其公開的理由,一方面是此時應先穩住陣腳,解決問題,再討論究責;另一方面是,黃珊珊當時是競選總部總幹事,總綰競選帳目,熟悉情況,因而應由其負責查賬。
  
  這兩個理由表面上看,有其道理。但假賬案的發生,正因為是當時身為競選總部總幹事的黃珊珊,拉來親朋戚友承擔與財政密切相關的事務,而自己又疏於監管,才發生的,其本身就負有重大的政治責任及監管責任。現在卻又讓她“查賬”,屆時可能會將自己的責任撇除得一幹二淨,將責任全部推卸給反正將要遭受黨紀處分的李文宗、端木正,這豈非是“請鬼拿藥單”?
  
  其實,黃珊珊既當球員又當裁判,已經不是第一次。黃珊珊在負責統籌甄選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名單時,竟然不知忌諱,不但將自己名列進去,而且還安排在篤定當選的第一名。在當時就引起政媒兩界的嘩然。
  
  那麼,柯文哲作出“黃珊珊必須要留下來”決策的真正原因是什麼?政媒兩界由各種不同解讀。而不可忽略的一條是,與其說是柯文哲“離不開”黃珊珊,不如說是黃珊珊“綁架挾持”了柯文哲。
  
  這種現象早就有之。在柯文哲簽下“藍白合六點協議”後,正是黃珊珊利用某些民調(現在有說是由民眾黨以超溢高價買來的疑似假民調),挾持柯文哲並自作主張撕毀“藍白合六點協議”。柯文哲後來說“後悔沒有『藍白合』”,應當首先就怪罪於黃珊珊,但卻是仍然繼續重用黃珊珊。這有可能是與當初因為與黃珊珊有矛盾而離開民眾黨或黨的權力核心的蔡壁如、謝立功、陳琬惠等人,目前正在“發功”要求開除其出黨,黃珊珊抓住柯文哲所收到的政治獻金中可能還有某些“私帳”的“辮子”,而“脅迫綁架”了柯文哲。
  
  另外,倘黃珊珊失去黨權,就必須辭去“不分區立委”,這可能對民眾黨及柯文哲都並非是正面的事態。一方面,依序遞補者的“戰力”遠不如黃珊珊;另一方面,倘假賬案以至是“京華城”等三案繼續惡化發展下去,柯文哲不能再擔任黨主席,由於是黃國昌在這些弊案中都處身度外,因而極有可能將會在補選中獲勝,倘黃珊珊繼續留在黨內,還可獲得“黨內恐怖平衡”。畢竟,假賬案除涉嫌“偽造文件”的端木正之外,其實都是“監察院”罰款了事,無需負刑事責任。而“京華城”等案卻是含有刑事責任,但似乎與當時是台北市副市長的黃珊珊無涉。
電腦版移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