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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中間落墨 柯文哲當民眾黨榮譽主席?

2024-12-30 11:00:34
  中評社香港12月30日電/澳門新華澳報30日發表富權文章:中間落墨:柯文哲當民眾黨榮譽主席?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北地檢署前晚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以三千萬元交保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於昨日上午九時許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審裁定。台北地方法院於昨日下午三時許重新召開羈押庭,合議庭三名法官: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及陪席法官楊世賢,分別對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審問,四人都否犯罪。庭審結束後法院宣布晚間十時三十同時諭知,後來改為十一時時諭知裁決,合議庭認為,柯文哲、李文宗所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重大;沈慶京涉嫌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應曉薇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賄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且四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惟原裁定對被告四人無羈押必要性乙節,未就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復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四人逃亡,理由屬實不備。因而更裁柯文哲七千萬元交保,並且附加限制住居、科技設備監控等條件;沈慶京改為一億元交保、應曉薇改為三千萬元交保、李文宗改為二千萬元交保。此外,四人均有附加科技監控的必要,除了日常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此次辦保的期限為今日下午五時前,北院已預先通知台銀派人配合,若是晚間錢到,可以立即點鈔。
  
  其實,這個裁決結果,不少熟悉司法習慣的人士就已經有所預料。尤其是在法院羈押庭開庭時,竟然讓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張啟楷等人率領“小草”,以及各大媒體記者旁聽,就讓人“聞弦歌而知雅意”:如果是將會做出繼續收押的裁決,又怎會開放與案中有利害關係之人旁聽?因而可以揣測,三位法官在閱卷後,已經認定柯文哲“有羈押的理由,但無收押禁見之必要”。合議庭除了是對北檢的司法理由有保留之外,可能還有政治層面的考慮:對第三大政黨主席、參選“總統”有百分之二十六得票率的柯文哲來說,繼續關押顯然沒有必要。
  
  就連民眾黨的高層,也有預感。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就表示,柯文哲的家門口每天一堆記者守著,他要“落跑”能跑到哪裡去?民眾黨台中市黨部主委、市議員江和樹更是說,柯文哲跑到全世界大家都知道他是柯文哲,根本沒地方可跑,“柯文哲如果跑了不就爽到民進黨?賴清德就是希望他跑掉,讓民眾黨整個解散”。因此,黃國昌猜度,高院的法官好像嫌交保金額不夠高,不知道今天如果提高交保金額還要提高多少?這是他唯一擔心的事情。果然,北院合議庭就是以提高交保金額,及外加電子腳鐐作裁。
  
  台北地方法院的這項裁決,可謂“中間落墨”,既維護了台北地方法院自己三天前的“交保”裁決,也適度照顧到台北地檢署的“面子”。另外,也是採信了柯文哲在昨日羈押庭上所言:若增加保金或施以電子監控都沒意見,他不會逃亡,但父親病危,他隨時得赴新竹。增加保金部分,他可以拿房子抵押,請法官給點時間,應該幾千萬元沒有問題;如果施以電子監控,他沒有意見,因而就索性以此作為更審裁決的依據。
  
  或許,柯文哲在羈押庭所說的他已經辭掉民眾黨主席,否則黨會一直受到連帶攻擊,他絕對不可能逃亡,他寧願死在裡面,也不會當卒仔,否則民眾黨就滅亡了,也讓合議庭採信。倘果如此,那就在一定角度上,折射了柯文哲不愧是“智商一五七”,略施小計就讓其“交保”的理由充滿合理性和正當性。
  
  但卻可能會形成一個重大矛盾。因為柯文哲在羈押庭上透露,他確實是已經辭去民眾黨主席之職,並要交班黃國昌:“我要辭黨主席,必須要辭,請黃國昌幫忙,之前四個月我被關進去,是掛名主席,無法運作,後面一大堆案子,主席每個月跑法院,不利民主發展”;但民眾黨秘書長周瑜修和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林富男等人,卻仍然表態柯文哲仍是民眾黨主席,民眾黨沒有代理主席或補選黨主席的問題。而曾經有過“義不容辭”參選黨主席念頭的蔡壁如,在柯文哲獲交保後也公開表態不會參選黨主席。
  
  柯文哲的顧慮,未尚不是道理。在開庭審理案件後,他必須經常跑法院,坐在被告席接受法官盤問審訊,可能會對民眾黨的黨務發展帶來負面影響。但逆向思考,唯其如此,反而更為激發民眾黨支持者尤其是“小草”們的同仇敵愾。在過去,就有過如此的先例。與柯文哲同樣任過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在其“特支費案”爆發後,更為增強了支持者的凝聚力,並獲得部分中間選民的同情。雖然兩者的案情及性質有很大的不同,但都可以被歸結為執政民進黨為了掃除在自己爭取長期執政路上的重大障礙,明顯地是政治因素高於刑事司法因素。因而“常跑法院”,並不是要辭去民眾黨主席的必然原因。
  
  但民眾黨作為柯文哲的“一人政黨”,黨高層不能推翻他的決定。此前他們聲稱“民眾黨沒有代理主席或補選黨主席的問題”,是因為柯文哲被羈押禁見,他們未能準確瞭解柯文哲的意願。現在柯文哲在法庭上“實牙實齒”地向法官表態“我要辭黨主席,必須要辭”,並指定由黃國昌代理,他們就不能違背柯文哲的意志了。

  因此,最佳的做法可能是,民眾黨中央接受柯文哲辭去黨主席職務的請求,並按照黨章規定,由中央委員互選黃國昌為代理黨主席,並禮聘柯文哲為榮譽黨主席,可以繼續指點黨務。倘此,也是一個“中間落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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