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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民進黨當局對大陸便民措施草木皆兵?

2024-05-14 11:02:59
  中評社香港5月14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4日發表富權文章:民進黨當局對大陸便民措施草木皆兵?以下為文章內容。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率領的“兩岸破冰和平發展,振興台灣百工百業”大陸訪問團,收穫豐碩,帶回了大陸國台辦、文旅部、海關總署及福建省政府贈送的十七項大禮。其中在福建省政府贈送的十三項大禮中,有一項是由福州市政府發行的“福馬同城通”,方便馬祖居民在福州市交通及旅遊之用。而台灣地區的連江縣政府出於便利馬祖居民申請辦卡的需要,曾經一度協助馬祖居民代辦,但卻讓民進黨政客及媒體“條件反射”地指責這是“大陸統戰”,而民進黨當局也像“二零二四”大選期間,將台灣地區的里長到大陸地區訪問,視為違反《反滲透法》要追究“刑事責任”那樣,也“草木皆兵”、“杯弓蛇影”地聲稱此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由此可見,台灣當局已經鐵定心腸,不但是繼續拒絕兩岸人民的往來交流,而且在大選已經結束後,仍然要繼續將推動或進行兩岸交流的行為視為“敵我關係行為”。因而不要指望賴清德在“五二零”的講話中,能夠對緩和兩岸關係將會釋出什麼“善意”。
  
  “福馬同城通”交通卡,是由福州市政府於二月二十日開始發行,提供馬祖民眾搭乘福州市公車、地鐵優惠,享受指定酒店住宿優惠;以及免費遊覽福州市三坊七巷、曇石山、船政、壽山石等四大文化景點,還可享受市政務服務中心無償代辦服務,子女就學、就業創業等業務專線咨詢,快捷入住台胞免租房。每張“福馬同城通”卡在發卡時預存交通金額三百元,餘額使用完後持卡人可自行充值,卡內餘額上限為九百九十九元,無使用期限限制,可跨年月長期使用。
  
  該“福馬同城卡”在開始發行之後,極受馬祖居民歡迎。開始時是馬祖居民在乘搭“小三通”客輪到福州琅岐、黃岐對台客運碼頭時,就順道在碼頭的旅客服務中心申領,或在福州市區的政務服務中心、市民卡各直屬營業點申領。消息傳開後,一些並非經常前往福州的居民,也紛紛向連江縣政府要求,代為申辦。為此,連江縣政府指派縣交通旅遊局於三月六日起,代辦“福馬同城通”卡申請作業,並於三月六日至十二日期間,另於南、北竿鄉公所等服務櫃台開放臨櫃申辦,再將馬祖民眾的申請資料彙送縣府交旅局,再轉送到中國審核製卡。在此期間,共有約三千名民眾申辦,約佔全縣人口的四分之一強,可見其受馬祖居民的歡迎度之高。
  
  但在綠色媒體的渲染下,“福馬同城通”被污名化為“統戰工具”。不過,陸委會還算是較為以平常心看待,沒有“踩多一腳”。在上週四的每週例行記者會上,當有記者詢問到此事時,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就回應說,連江縣政府在接到對岸委托代辦“福馬同城通”卡後,有聯繫陸委會,表達是否違法的疑慮。陸委會當時回复,倘若協助代辦、交付民眾個人資料(身分證正反影本、台胞證正反影本、大陸手機號碼)給對岸,確實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的疑慮(按:該條文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有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詹志宏指出,連江縣政府在得到此答复後,就已經中止了代辦作業,並未將個資送往中國大陸。詹志宏也提到,假如當初連江縣政府沒有停下來,將民眾個資送交中國大陸的話,很有可能涉及《兩岸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所指的“合作行為”,鄉公所人員也將被連累,“所以當初我們有勸他們不要輕易地配合對方的要求”。
  
  在連江縣政府已經停止代辦“福馬同城通”卡業務,亦即該“問題”已經告一段落後,民進黨政客仍然不依不饒。昨日趁“立法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邀請“國安局”、“外交部”作“大陸領導人習近平訪歐後國際關係變化對我『國安』之影響”書面報告並備質詢時,就有民進黨“立委”(並非是該常設委員會的委員)咄咄逼人地質問“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連江縣政府為馬祖居民代辦“福馬同城通”交通卡,是否合乎台灣法規。並聲稱“福馬同城通”就是統戰工具,國人個資落入中國手中。當民眾使用“福馬同城通”,個人“個資、消費紀錄、移動軌迹等,都可能會被中國追踪,這背後存在更大『國安』問題”。徐錫祥答詢表示,目前已有約三千名馬祖民眾申請,但當地鄉公所協助代辦此舉可能會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問題,目前已將相關情資交由權責單位陸委會認定。
  
  又是一個“屈得就屈”的舉動。這與陸委會已經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呈送有關澳門“國父紀念館”議題的報告,申明台灣當局堅決不會出售“國父紀念館”,但仍有民進黨“立委”以澳門特區《文物保護法》有關被評定為文物建築的業主在出售物業時,特區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的規定,死纏爛打陸委會是否會出售“國父紀念館”一樣。
  
  其實,民進黨“立委”聲稱的倘由連江縣政府代辦“福馬同城卡”,將會“洩露個資”,這本身就是一個大笑話。實際上,台灣當局在對大陸及港澳居民申辦“入台證”時,就要申辦者“如實申報”是否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及是否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情況,否則就“追究刑事責任”,這才是真正的蒐集個資,因為台灣居民向大陸有關部門申辦“台胞證”時,卻沒有詢問這些政治資料,而台灣居民在入境澳門時,移民警員也沒有詢問其是屬於哪個政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福州市政府完全可以充分利用當今通訊工具發達的便利條件,向馬祖居民開通“微信申請”程序。在當事人抵達福州市指定的“小三通”碼頭時,當即可以在服務台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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