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紅頭涉密文件”不得隨意收藏倒賣
2024-11-21 15:11:44
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據大公網報導,“近年來,舊書籍、舊文件的藏品價值日益增加,收藏圈有不少人注意到這一點,專門在全國各地收購、售賣,希望能從中獲利。”中國國家安全部20日通報一起商家收藏倒賣紅頭涉密文件的案件。國家安全部提醒,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不得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據介紹,經營書刊資料、票證舊物的商家小董在機緣巧合之下,陸續加入了“XX紅書閣拍賣群”“XX票證交流群”“糧布票收藏交流”等交流群,由此瞭解到古董市場舊紅頭文件的行情,並從中淘到了一些較有價值的舊紅頭文件。隨著藏品的數量、價值不斷提升,小董漸漸在收藏圈裡小有名氣。
國家安全機關接到群眾舉報,小董在舊貨市場兜售的紅頭文件疑似有涉密內容。國家安全機關執法人員現場查獲了小董正在售賣的文件,並從其家中收繳了300餘件“收藏品”,其中不乏標注了“機密”“秘密”的舊紅頭文件。經相關部門鑒定,這些紅頭文件已過保密期限,但未經原印制單位解密鑒定,原則上仍不得在社會上流通,更不能進行售賣。鑒於小董收藏倒賣的涉密紅頭文件均已過保密期限,未造成實質性危害,且認錯態度誠懇並積極配合調查,國家安全機關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不予追究法律責任。但其中隱含的洩密風險卻不容忽視。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均有相關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獲取、持有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不得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據瞭解,“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而是因其往往套著象徵權威的“紅頭”而得名,泛指政府機關發布的措施、指示、命令等非立法性文件,長期以來都是各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