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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推花東交通三法 藍智庫提5大理由

2024-06-05 16:02:05
國民黨智庫國政基金會。(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6月5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力推“花東三法”,要求興建環島高鐵、花東快速道路以及六號高速公路東延花蓮,由於國民黨“立委”內部傳出不同意見,國民黨團4日召開黨團大會,傅崐萁在會中不再喊話7月16日前一定要通過。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針對“花東交通三法”進行的評估報告出爐,提出五大需再審慎評估的理由,讓黨中央和黨籍“立委”態度趨於保留。

  花東交通三法包含“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國六東延)、“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環島高鐵)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花東快)3項草案。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傅崐萁宣稱花東3法案的原則是不舉債、不設立基金、不編列特別預算、不債留子孫、遵守財政紀律,花東快將分8年編列預算,環島高鐵和國六東延則希望以BOT的方式來興建;但黨內智庫研究報告卻仍列五大理由,認為有待商榷,讓本會期過關充滿變數。

  首先,針對財務可行性,報告指出,若不舉債、不設立基金、不編列特別預算、不債留子孫、恪遵財政紀律,即須與行政部門協商,否則不用特別預算,就會排擠一般建設。因為“中央政府”一年總預算約兩兆多,但真正可以用在公共建設的衹有六千億。

  其次是環境可行性,報告指出“花東交通三法”尚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遑論路線行經地區有斷層、地質破碎地帶與原住民部落,面臨地質、水文與人文生態等問題,均須加以評估並研擬替代方案,以降低衝擊。而國道六號東延花蓮案,過去“交通部”相關單位曾有可行性研究過,技術上有困難,包括岩爆、溫度及匝道銜接高低差等問題。如逕以特別法形式,明定全部計劃之建設時程以10年為上限,恐有違反環評及政治凌駕專業之虞。
  第三,工程技術可行性,如果想以工程技術克服自然環境障礙,經0403強震洗禮後的太魯閣地區,即可證明人定難以勝天,儘管持續進行邊坡穩定工程,然而每回只要大雨就有土石崩落危及行車安全之虞。

  第四是社會經濟環境可行性,人口在五萬人以下城鎮,如果當地未能有穩定的就業型態,一旦交通可及性提高,將造成人口外流。花東地區多靠觀光收益,當太魯閣景區未恢復前,花蓮如無新的地方產業可以支持民眾就業,方便的交通恐加速青壯年到外地謀生,使得當地人口更加老化,反不利地方發展。且目前已有荒野保護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20多個環團聲明反對,並要求“國會”撤回花東三法。

  最後是立法前例,交通建設計劃案係屬行政權,並無法案規定,建議可於委員會做成決議或者預算審查時提出附帶決議。個案計劃用專法立法之前例甚少(特別條例有前例可循)。實際上,花東快、國六東延、高鐵延伸東部3項交通建設,目前都已在“交通部”進行評估,是否有必要設立專法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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