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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組織法三讀 委員最多連任一次到期卸任

2024-07-16 18:19:06
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韓國瑜三讀敲槌。(中評社 俞敦平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8名白委未投票,藍營以52票對上綠營51票通過。(中評社 俞敦平攝)
  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 俞敦平)在被外界稱為“立法院”法案大清倉的院會最後一日,其中要審理的法案中最受矚目的法案之一,《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的修正草案。在經過表決後,在白營放棄投票的情況下,藍營以優勢的席次通過此案,並正式三讀通過。

  由國民黨團提案的《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的修正草案,其主要引起綠營反對的有兩點,分別是改掉原本NCC委員原本可以無限期連任改成以一屆為限,還有當有委員要卸任時,假如新任委員空缺,原委員可以留任的規定。

  由於這次的NCC組織法修正草案朝野協商無法取得共識,因此進入院會表決。在白營放棄投票的情況下,藍營在“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也加入投票後,以優勢的席次通過此案,並由院長韓國瑜敲槌宣布正式三讀通過。

  在《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正式三讀通過後,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和葉元之也都在處理程序後發言發表了對修法的看法。

  洪孟楷表示,此次修法主要在於捍衛公平性、公正性及公開性。他詳細說明,修法有三大重點:首先是公正性,要求NCC委員的連任以一次為限,不得再任;其次是公平性,當委員有缺額時,繼任委員的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得延長;最後是公開性,“行政院”院長應在三個月內補足相關提名。洪孟楷強調,現行條文有所不足,此次修法補齊了這些不足之處,使NCC的提名過程更加嚴謹。

  針對NCC委員的提名延宕問題,洪孟楷指出,今年4月30日前由前“行政院長”陳建仁提出的NCC委員名單,因“行政院”內部的延遲,使得提名工作遲遲未能完成。雖然“立法院”已在上次會議中將該提案送至委員會討論,但“行政院”在5月31日總質詢時仍未確認提名,直到7月9日才最終敲定名單。他強調,這次的延遲完全是“行政院”的責任。

  葉元之則強調,此次修法是為了避免舊有的NCC委員在無新任委員產生的情況下延任。他指出,其他“國家”機關的委員如大法官和“監察委員”即使新的提名未通過“立法院”同意,也不會延任,唯獨NCC委員例外。他認為,若舊有委員可以無限期延任,將導致做得不好的委員繼續任職,這對制度並不公平。葉元之批評民進黨在NCC運作上的雙重標準,指出當媒體報導中共介入政論節目時,民進黨“立委”立即將責任推給NCC,但NCC在此事上毫無作為。他認為,此次修法可以防止這種延任情況,確保NCC委員的任期公平。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評社 俞敦平攝)
藍委洪孟楷。(中評社 俞敦平攝)
藍委葉元之。(中評社 俞敦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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