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羅智強。(中評社 張穎齊攝)
左起台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台法務部長鄭銘謙接受質詢。(中評社 張穎齊攝)
中評社台北11月21日電(記者 張穎齊)“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外界解讀是變相“實質廢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智強21日質詢,現在的台灣司法已照民進黨綱,達到實質廢死,只要死刑犯不提非常上訴,死刑犯就不會被執行,未來賴清德3年半任期都不會執行死刑。台“法務部長”鄭銘謙答詢表示,並無實質廢死、他也沒說不會執行死刑,都要按照“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及受刑人被“最高檢察署”審理情形。
全台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12名大法官(3名需迴避)9月20日做出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不過,死刑犯若不服“憲法”法庭宣判,仍可提出非常上訴。目前台灣有37名死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邀“司法院”官員、“法務部長”鄭銘謙、“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警政署長”張榮興、移民署長鐘景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黃齡玉、“數位發展部”、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遏止移工及青少年淪為詐騙集團工具,及打詐四法施行後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進度與具體成效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輪值召委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
羅智強質詢,“憲法”法庭大法官的判決,已配合民進黨綱實踐實質廢死,賴清德卸任前不會有任何一人被執行死刑,賴清德、鄭銘謙都上任半年了,未來3年半會簽死刑嗎?“憲”判已過2個月,這37名死囚有任何人提出非常上訴嗎?死刑犯不提非常上訴,就不用被執行死刑?那10年都不提就不會被執行嗎?且非常上訴還沒有時限,那真的是民進黨綱萬歲。
羅智強舉例,死刑犯邱和順不提非常上訴,那鄭銘謙任內簽不簽執行死刑?執行死刑不是有期限嗎?依照邱和順是2005年前被判死刑、應在30年內執行,現已服刑19年,還有11年,會執行嗎?此外有30名死囚的評議簿已銷毀,他認定鄭銘謙、“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一定都不會執行、提非常上訴,一定會按照大法官“憲”判意旨撤銷改判逃死。
鄭銘謙答詢,要依照若符合“憲”判意旨及受刑人情形,目前37名受刑人都還沒提非常上訴,非常上訴沒有時限,但這是在“最高檢”的個案,台灣現在還沒有實質廢死,他沒講不會執行,邢泰釗可提非常上訴,這就不是他能決定的,現在是“最高檢”在審,行政官是邢泰釗,合乎死刑規則就能執行。“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答詢,評議簿依規保留10年,目前保存的尚有7名死刑犯,死刑執行與否由邢泰釗行使。
羅智強不滿鄭銘謙答詢,向召委吳宗憲進行會議詢問。吳宗憲說,非常上訴沒時限,但死刑執行有限制,2005年修法前是30年要執行,新法是40年,若被告沒提非常上訴、“法務部”又不簽執行死刑命令,那就是再拖,但也有能“法務部”要執行死刑時,死刑被告才會提非常上訴。
羅智強也批,對於鄭銘謙配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一搭一唱,認為國民黨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壓縮到“法務部”的打詐預算,請鄭銘謙別一起造謠,財劃法修法就是把多的、分配不均的預算省下來給“法務部”打詐。鄭銘謙苦笑說,只是擔心整個預算不夠。
司委會召委、藍委吳宗憲。(中評社 張穎齊攝)
藍委羅智強質詢中罵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愛造謠,吳思瑤充耳不聞。(中評社 張穎齊攝)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評社 張穎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