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中評社 張穎齊攝)

黃麟倫接受質詢。(中評社 張穎齊攝)
中評社台北11月25日電(記者 張穎齊)“中央政府”2025年度總預算案審查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5日審查“司法院”相關收支部分。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怒揭,“司法院”預算書的出境計劃,連續3年都是複製貼上,且逐年暴增,甚至都說要去法國考察“違憲”制度,前“司法院長”許宗力竟還跑到捷克,到底有何實質成效?“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回應,捷克也是重要的司法外交。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及所屬預算,輪值召委為民進黨籍“立委”鍾佳濱,列席官員有“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率領院內主管、“最高法院”長高孟焄、最高行政法院長吳東都、懲戒法院長林輝煌、法官學院長張升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長侯東昇、台灣高等法院長高金枝等各縣市行政法院分院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長陳駿璧、台北地方法院長彭幸鳴等各縣市地院長、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等。司法界各大首長皆列席。
黃國昌質詢,“司法院”總預算書的歷年派員出境計劃,前院長許宗力連續3年率員赴法國考察“憲法”“違憲”制度,2023年編85.1萬元新台幣,2024年編86.4萬元,2025年則編95.8萬元,每年花費越編越多,預算書文字卻是複製貼上,是當成作文比賽嗎?且原本說要去法國,最後卻跑去捷克,可自己變更計劃嗎?許宗力去年率6人赴捷克的成效為何?若有一年沒去法國,是無法掌握法國“憲法”的劇烈變動嗎?到底是考察還旅遊?
黃國昌批,“司法院”去了捷克“憲法”法院回來後,報告內容很空洞,28頁的出境報告中有26頁行程摘要,未來展望僅半頁,其他相關法規報告都沒有寫,全部都在附件,且捷克“憲法”法院法規定,大法官做“違憲”宣告至少要9位,考察回來真的對“中華民國憲法”有何啟示?
黃麟倫答詢,“憲法”法庭所需主要由大法官做斟酌,“司法院”派員赴哪一國考察“違憲”制度,由大法官決定,所以這些金額並不相同。這些考察經驗都會反映在大法官“釋憲”實務上,成效應可達到期待,另外當初的計劃不見得方便,情勢轉變都有可能發生,而考察過程會卡到假日、路程。楊皓清回應,捷克“憲法”法院與“中華民國”一樣都有15位大法官,也是重要的司法外交。黃國昌則立刻打臉說,捷克“憲法”法院最低出席人數10人,宣告“違憲”的最低人數為9位。
另外,“司法院”法扶報告中指出,“司法院”捐助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要成立“刑事辯護中心”,增加編列4868萬元,預算再破15億元。但由於法扶預算僅15%用在被害人身上,且後年還要擴增幫貪污犯辯護,遭到“立委”輪番質疑為何今再度向人民要錢?召委鍾佳濱也提醒,2026年國民法官案件就要納入本刑10年以上的重大貪污案件,屆時嫌犯可獲得法扶強制辯護,複雜的貪瀆案件,是否可轉軌全由職業法官審理?選任國民法官時是否要排除有立場的網紅、名嘴?都是該注意的地方。

左起李釱任、楊皓清。(中評社 張穎齊攝)

司委會召委、綠委鍾佳濱。(中評社 張穎齊攝)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評社 張穎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