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嘉義。(中評社 資料照)
鄭文燦(左)步出法院。(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31日電/民進黨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新台幣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地院於30日二度開準備程序庭,鄭文燦律師諷刺起訴書純屬個人臆測,認為檢察官辦案草率、品質粗糙。鄭案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回嗆,證據“不是衹有excel檔”,強調此案人證物證俱全。
鄭文燦辯護律師何祖舜批,桃園地檢署辦案草率,起訴書撰寫品質粗糙,內容自相矛盾,引用都市計劃流程錯誤,以夾敘夾議方式帶入檢察官個人臆測或主觀判斷,混淆事實,表現非常不專業,以他曾任檢察官的經驗來看覺得不可思議。
根據台媒報導,55期的鄭案承辦檢察官陳嘉義,遭司法官前輩批辦案不專業多臆測,30日蒞庭似乎有備而來,針對36期“老師級”前輩的質疑,陳嘉義舉16點一一反駁。
鄭案承辦檢察官陳嘉義說道,人類是高智能生物,不能去脈絡或單純化,全案有起承轉合,只要完整閱覽起訴書就能知悉。鄭文燦在職務行為上決行、發文等情節“助攻”重劃案打通關,且早不退晚不退,卻在監聽外洩的關鍵點後才退款。陳嘉義強調鄭文燦收賄案金流、行賄口供、市府會議紀錄等都非常完整,甚至給錢和退款金流都一應俱全,“不是衹有excel檔而已”!暗諷北檢柯文哲案,北檢拿Excel當證據的時事,引起旁聽席一陣竊笑騷動。
檢察官邱健盛說明,此案是人證、物證都非常明確的收受賄案,“實務上非常罕見”!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則舉前民進黨“立委”邱垂貞和綠營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貪污案為例表示:不論有無違背職務或最後事情有沒有辦成,關鍵點都是“不能拿錢辦事”,與程序錯誤無涉。
臉書粉專“政客爽”30日發文表示,鄭文燦貪污案雖然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但爆出的監聽外洩、提前知道檢方偵辦內容、檢方申請四次搜索票被拒絕,這些事情都離譜至極,也不該被忘記。檢方都有明確金流,而不是excel而已,還特別強調“此案是人證、物證都非常明確的收受賄案,實務上非常罕見”。
“政客爽”直呼“鄭文燦至今還能硬抝,真的不愧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