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報告
2024年1月號,總第313期

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歷史、現實與法理
明庭權(武漢)
武漢行政學院政治與哲學教研部主任/博士/教授
兼華中師範大學台灣研究中心研究員
  【摘要】大陸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廣大台灣同胞。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既是大陸的一貫主張,也是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重要構成部分,是保障和平統一得以實現的現實需要,以及必要時實現國家統一的最後手段。

  進入新時代,台海局勢發生了重大和深刻變化。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我們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廣大台灣同胞”。首先,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歷代領導人的一貫主張,也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重要構成部分;其次,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新時代開展“雙反鬥爭”、保障和平統一得以實現的現實需要,必要時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後手段;第三,台灣問題屬於中國內政,中國作為主權國家擁有以非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的充分法理依據和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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