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論叢
2018年7月號,總第247期

台灣地區發動新一輪“憲政改革”的理論預判
祝捷(武漢)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蘇怡(武漢)
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修憲”是“法理台獨”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通過前七次“憲政改革”,台灣的“本土化”屬性已大為增強。目前,在當前民進黨“全面執政”條件下,台灣當局極有可能啟動新一輪的“憲政改革”。從既有的“修憲”提案來看,下一輪“憲政改革”可能修改的內容涉及公權力機構組織形式變遷、公民權利結構調整、兩岸關係等多個方面。考慮到當前島內政治格局和兩岸關係基本形勢,針對兩岸關係、島內政權組織形式和公民基本權利的“修憲案”通過的可能性順次提升,不過,為應對可能出現的隨機和偶然因素,我們仍應做好應對每一種“修憲”案的理論與實踐準備。

  2018年,在十九大中,習近平總書記針對兩岸關係現狀重申了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九二共識”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總書記在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也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在這個民族大義和歷史潮流面前,一切分裂祖國的行徑和伎倆都註定要失敗,都會受到人民的譴責和歷史的懲罰。①眾所周知,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海峽兩岸同胞的共同心願,但一直以來,台灣地區政黨鬥爭始終將統“獨”作為政治動員的重要手段。近年,“台獨”分子實施“台獨”的方式呈現出多樣化、隱蔽化的特點,從早期的政治、文化等活動範圍逐漸過渡到法理層面,以滿足台灣人民正常法治訴求為目標的“修憲”成為“台獨”分子實現“法理台獨”重要的途徑。目前,台灣地區處於具有“台獨”屬性的民進黨執政之下,兩岸關係出現了許多不穩定的因素。本文旨在通過對“立法院”中關於“修憲”提案的分析,對其背後的動因以及如何應對進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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