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論叢
2018年10月號,總第250期

兩岸關係的內戰法理及邏輯演進
王鶴亭(河南)
河南師範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廈門大學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博士後
  中國內部的政府繼承因內戰而發生,內戰的延續導致政府繼承過程仍在持續,內戰的結束將帶來中國的完全統一以及政府繼承實踐的完成。兩岸關係的實質是一個尚未終結的內戰,兩岸之間從內戰行動發展為內戰狀態,從內戰的雙邊行動發展為單方控制,作為叛亂團體的台灣政權並不具備交戰團體的權利和地位,而合法政府則具有選擇適當方式來完成繼承、阻遏分裂以及終結內戰的權利。兩岸關係中的內戰法理邏輯確證並鞏固著“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政治與法律現實,保障了中央政府的合法權利,限定了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路徑與方式,在首選“和平統一”終結內戰的同時,也確立了中央政府被動使用非和平方式解決問題的權利與合法性。 

  1945年台灣回歸祖國懷抱,此後內戰爆發,被新政權所取代的“中華民國”政權敗退台灣,形成一個中國內部兩個政權對峙的格局,但兩岸並未因內戰等原因分裂,“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與現狀從未改變。台灣問題也就成為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由於中國政治傳統的獨特性、“一個中國”下政府繼承的複雜性和中國內戰的延續性,使得兩岸間的相關實踐有別於一般國家,在適用相關國際法理時仍需要進一步深入分析。本文擬結合國際法一般原理,對兩岸關係中“內戰”法理及邏輯的適用嘗試進行粗淺的探討,以期對兩岸政治定位、統一路徑及模式的研究提供新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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